北京全流程监管各部门预算绩效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原标题:北京全流程监管各部门预算绩效
从主体责任、监控范围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须说明
来源: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林艳)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对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从主体责任、监控范围和内容、监控方式和流程、结果应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将进一步推进本市绩效监控管理工作,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为建立健全绩效管理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办法》从五个方面对绩效监控工作进行了规范。《办法》首先明确各部门的监控职责,市级预算部门是实施预算绩效监控的主体,要牵头负责组织本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监控工作,定期对绩效监控信息进行收集、审核、分析、汇总,加强绩效监控结果应用;预算执行单位,负责开展预算绩效日常监控;市级财政部门,将组织指导市级各预算部门开展绩效监控工作,开展重点绩效监控,并督促绩效监控结果应用。
根据《办法》,在监控范围上,将实现“全覆盖”和“抓重点”相结合。一方面,监控范围将涵盖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所有项目支出。另一方面,将对本市重点政策和重大项目,以及在巡视、审计、日常管理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较多、绩效水平不高、管理薄弱的项目予以重点监控。
据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监控内容,主要包括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资金执行情况、重点政策和重大项目绩效延伸监控等。绩效监控将采用目标比较法,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对目标完成、预算执行、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评判。
未来全市将建立市级预算部门日常监控和市财政局定期监控相结合的全流程的、持续性的监控机制。市级预算部门将以绩效目标执行情况为重点,收集绩效监控信息,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对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做出说明,年度集中绩效监控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们将加强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对市级预算部门绩效监控结果进行审核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判,督促相关部门改进管理,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目标如期实现。”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王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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