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孚股价开盘一度涨停 控股股东司法重整获受理
原标题:ST中孚股价开盘一度涨停 控股股东司法重整获受理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ST中孚(600595)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被申请重整事项获得关键进展,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或面临变动。
控股股东司法重整获受理
11月3日ST中孚公告称,2020年11月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豫联集团通知,豫联集团于2020年11月2日收到法院送达编号为“(2020)豫01破申113号”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了债权人对豫联集团提起的重整申请。
截至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7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3%。
其中,豫联集团通过“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持有上市公司8.1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6%;通过“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持有上市公司2.16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01%;通过“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持有上市公司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
ST中孚以经营电解铝及铝型材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火力发电为主,依托本地丰富的煤炭资源优势和氧化铝供应优势,上市公司以煤带电、以电促铝,以电为中间产品,铝为最终产品,将电力生产和电解铝生产结合起来,实现了铝电合一。
然而近年来,该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不振,有息债务高达百亿元,面临巨大流动性危机。
在此背景下,ST中孚因一笔817.74万元的债务而被债权人申请重整。
2018年,丰华碳素与公司签订《阳极碳块购货合同》,合同签订后,丰华碳素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但公司未能根据合同约定如期向丰华碳素支付货款。根据丰华碳素的《催款通知书》,截至2020年3月2日,公司尚欠丰华碳素货款817.74万元。公司复函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流动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向丰华碳素支付上述欠款。
2020年8月20日,ST中孚收到丰华碳素的《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丰华碳素已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当日,豫联集团也收到债权人巩义市邢村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村煤业)送达的通知,邢村煤业向法院申请对豫联集团进行重整。
虽然对于此番法院裁定受理豫联集团司法重整的进展,ST中孚在公告中提示称,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豫联集团重整能否成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但该事项依然引发资本市场关注。
{image=1}11月3日,ST中孚开盘涨停,后于早盘打开涨停板。截至下午收盘,该上市公司股价报2.31元/股,涨幅4.05%。
前三季度再现大额亏损
2017年、2018年,ST中孚连续亏损1.89亿元、2.54亿元,上市公司随即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中孚实业”变更为“*ST中孚”。
虽然2019年ST中孚业绩勉强由负转正,但实际主业经营情况一直难有改观。
2019年,ST中孚公告实现营业收入55.19亿元,净利润1.04亿元,但公司年报却被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机构表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ST中孚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亏损,2019年度扣非后净利润-5.81亿元,累计未分配利润-26.19亿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98.27亿元。
截至到2019年12月31日,ST中孚部分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部分资产被诉讼保全,营运资金短缺,偿债能力薄弱。尽管上市公司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情况及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上述公司的股份被全部冻结,ST中孚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又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简称由“*ST中孚”变更为“ST中孚”。
据ST中孚近期披露的三季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ST中孚完成营收52.15亿元,同比增长1.76%;实现净利润亏损达2.45亿元。
据公告,报告期内ST中孚发生财务费用8.3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6.33%,主要因债务逾期本期计提违约金2.2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0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