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报告:金融科技监管划刚性底线、设柔性边界、留创新空间
11月6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0)》,对2019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
关于我国金融科技监管探索,报告指出:针对金融科技创新发展新形势,我国金融管理部门积极探索符合新事物内在发展规律、高度适配我国国情的金融科技监管路径,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划定刚性底线。以现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基础性标准规则等为准绳,明确创新红线。
二是设置柔性边界。平衡好安全与效率的关系,运用信息披露、公众监督等方式,让人民群众参与金融科技治理,为金融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是预留创新空间。在固守安全底线基础上包容合理创新,使持牌金融机构享有平等参与创新的机会。
我国金融科技监管探索
打造包容审慎的创新监管机制。针对金融科技创新发展新形势,我国金融管理部门积极探索符合新事物内在发展规律、高度适配我国国情的金融科技监管路径,全面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划定刚性底线。以现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基础性标准规则等为准绳,明确创新红线。二是设置柔性边界。平衡好安全与效率的关系,运用信息披露、公众监督等方式,让人民群众参与金融科技治理,为金融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预留创新空间。在固守安全底线基础上包容合理创新,使持牌金融机构享有平等参与创新的机会。
有序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2019年12月,北京市率先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2020年,在上海市、成渝地区、粤港澳大湾区、河北雄安新区、杭州市、苏州市等地扩大试点。截至2020年8月末,已推出60个试点项目,既有商业银行、清算机构等持牌金融机构牵头申请,也有电信运营商、金融科技公司等科技企业直接申报。试点项目呈现出金融科技多元融合、多向赋能的特点,聚焦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5G等前沿技术,涵盖数字金融、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等场景,纾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等痛点难点。
加快完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将做好统筹与协同,强化监管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加快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一是以创新监管工具为基础,在总结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经验基础上,完善风险监控体系,适时发布白皮书,尽早推出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二是以监管规则为核心,及时出台针对性的监管规则,确保金融科技业务在业务合规、技术安全、风险防控等方面有章可循,解决因规则滞后带来的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等问题。三是以数字化为手段,建设数字监管报告平台,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监管规则形式化、数字化和程序化,加快数字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监管穿透性和专业性。
责任编辑:杜琰 SF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