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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贷款的监管之困:在创新和保守之间寻找平衡

华夏时报2020-11-09 21:11:540

原标题:联合贷款的监管之困 来源:华夏时报网

{image=1}冉学东

这几年随着移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开拓金融市场客户成为一件容易的事,于是形成了联合贷款的模式,而这也主要是几家大的互联网巨头垄断的部分,他们通过购物或者社交等方式将其信息留存下来,从而将贷款推荐给客户。这种模式,传统银行只能“望网兴叹”。

而目前中国传统商业银行遇到了较大的困境,银行业尽管在信息技术方面最近几年投入很大,但大多数还是在风险控制这一块,在社交电商等大众消费领域,很难涉足,对于个人的消费行为和中小企业的经营情况很难有电商巨头那样强大,这让他们在目前的金融竞争中先天处于劣势。

所以他们此前主要擅长在对公贷款,主要客户是国有企业、房地产贷款或者一些相对资质好的民营企业,真正做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的少之又少。

再加上由于宏观经济持续下行,传统客户对于贷款的需求在降低,传统领域里贷款市场正在萎缩。那么网络巨头和商业银行之间,银行有资金,网络巨头有客户、场景和数据,两者一拍即合,联合贷款就这样发展起来了。

联合贷款让传统商业银行在零售金融和消费金融方面的业务出现大幅度的跃升,可以说,最近几年许多中小银行在业务方面的新增量,很大一部分来自于联合贷款。

但是,联合贷款带来的问题不可忽视,主要是放的杠杆太高,比如目前被暂缓上市的蚂蚁集团,其旗下的花呗借呗为例,通过较少的资金本金,撬动大量银行贷款,最终可能酝酿风险。

根据蚂蚁科技的上市公告显示,2020年上半年蚂蚁集团的微贷科技平台共促成信贷余额2.15万亿元,其中,“花呗”、“借呗”为代表的消费信贷余额总计1.73万亿元。

但截至2020年6月末,蚂蚁商诚小贷注册资本40亿元,总资产215.5亿,净资产182.4亿;蚂蚁小微小贷的注册资本为120亿,总资产241.8亿,净资产175.9亿,

如果按照注册资本5倍杠杆率计算,那么蚂蚁科技表内可利用资金只有900亿;不过蚂蚁科技却通过发行ABS,以及通过与银行的联合贷款等,累计放出的贷款余额达到1.73万亿,杠杆倍数达到30倍以上。

当然,如果是联合贷款,从表面上看,互联网企业只是给银行放贷提供了一个科技服务,银行放款是在银行的表内,有资本充足率、存贷比、存款准备金率、流动比、杠杆率和拨备覆盖率等指标来约束银行,那么在现有的监管框架下,控制风险的任务就交给了银行。

但在网络上,银行很难控制贷款全过程,因为联合贷款消解了两个传统金融监管的重要制度安排。一个贷款的地域限制。网络是没有时空限制的,但是现行监管体制注重属地化监管,如果区域性银行跟互联网巨头一起发放贷款,就突破了地域限制。而地域限制的监管思路,主要还是为了控制风险。

另一个是贷前审批和风险控制,监管一再强调不能外包,但是在联合打款的实践中,科技公司账掌握客户信息、客户资质以及客户其他数据,银行不可能掌握,并且风险审批可以细分,有些环节必须合作,那么如何才能实现不外包,在实践中很难做到。

2020年11月2日,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仍然规定,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助贷或联合贷款业务的,则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

也许是意识到这个规定很难实现,该意见稿同时规定,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这个出资比例是此次政策的一大探索。

这条规定就是要控制杠杆率,本来联合贷款的杠杆率主要由银行的监管指标来规定,现在既然我们不能保证银行来承担放款审查和风险控制等环节,导致银行过度放贷,那么直接互联网科技公司旗下的小贷公司在放贷资金中承担一定的比例,由于目前按照规定小贷公的杠杆率只有五倍,那么再让这部分资金参与到放贷之中,一下子就解决了过度放贷的问题。

同时,这让联合贷款这本生意的利润率大大降低,因为科技公司旗下的小贷公司本身就有杠杆率的问题,他融来的资金相当有限,同时,此前的贷款之所以赚钱其实是跟银行分润,现在是只能以自有资金去赚钱,很难参与分润,其收益肯定肯定会大大降低,那么这门生意如果未来不赚钱,那么监管是不是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事实上,在蚂蚁小贷之前,小贷公司在中国的探索已经几十年了,但是真正成功的寥寥无几,主要是是杠杆率过低,以前只有一倍。30%的最低出资比例,对于网络小贷公司来说杠杆太低了。因此,有人放言:基本上宣告网络小贷公司互联网贷款时代落幕,银行再次抓住了主动权。

创新带来风险,保守带来低效和金融压抑,监管就是在创新和保守之间寻找平衡,希望这种平衡尽快找到。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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