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商品上线,监管“在线”
治理升级,优化数字经济环境
——网购经济助力扩内需畅循环③
何 娟
与时俱进地调整法规的内容、监管的形式,推动治理向科学化、精细化、精准化迈进,必将促使数字经济向规范化、法治化、绿色化发展
“双11”网络购物节越来越近,各大电商平台拉开“预售”帷幕,各种优惠促销活动令人眼花缭乱,很多人早把心仪商品放进购物车,只等到时一键下单支付。与此同时,各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发出警示,提醒消费者谨防秒杀代拍、刷单返利、中奖免单等骗局,引导和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行为。消费者擦亮眼睛,监管部门保驾护航,将不断优化网络消费环境。
近年来,网络购物在激活消费新市场、推动居民就业、畅通经济循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今年6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达7.49亿,2019年电子商务平台交易额达到34.8万亿元,网络经济指数对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增长的贡献率为80.5%。尤其是“直播带货”等新型消费模式的兴起和发展壮大,不仅催生了“直播销售员”等新职业,带动许多地区广大群众脱贫致富,更为数字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不断刷新纪录的网购成交额,日均2亿件左右的快递,折射出中国市场巨大潜力,展现着网络消费的蓬勃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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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一些不合规、不合法经营行为也冲击着网络经济市场秩序。这其中,既有商品质量货不对板、产品假冒伪劣等问题,也出现一些线上交易的新问题。比如有的平台促销定价“先涨后降”、利用大数据“杀熟”、强迫商家“二选一”;有的商家有偿删差评刷好评,欺骗、误导消费者;有的直播间不够规范,导致消费者维权难。凡此种种,不仅使得网络交易参与主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更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重拳治理电商存在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势在必行。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商品和服务上线后,相应的制度法规和有效监管也应“上线”、保持“在线”。近些年,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为电子商务奠定法律框架,到《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等行业性标准规范直播购物行为,从持续开展“净网”“剑网”“清源”等专项治理行动,到推动建立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我国在完善网络经济规章制度、优化网络消费环境方面持续发力。与此同时,执法和监管力度也在同步跟进。不久前,上海警方侦破该市首例利用“网红主播直播带货”形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彰显了严厉打击售假、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鲜明态度。加大对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平台、经营者及主播等的规范引导,才能打造更为放心、舒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夯实电子商务发展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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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看到,随着互联网创新活力不断迸发,网购经济不断衍生出新模式新业态,在经营规范和权益保护方面不可避免会遇到新问题新挑战。今年9月,《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发布,明确提出要推动及时调整不适应新型消费发展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优化新型消费发展环境。不久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进一步规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时俱进地调整法规的内容、监管的形式,推动治理向科学化、精细化、精准化迈进,必将促使数字经济向规范化、法治化、绿色化发展,进一步激发数字经济潜力、释放网络消费活力,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蓄势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