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震波未已 “双十一”狂欢变奏 互联网巨头万亿市值蒸发
原标题:平台经济反垄断震波未已 “双十一”狂欢变奏 互联网巨头万亿市值蒸发
在“双十一”创下天量成交的当口,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平台,却惨遭市场抛售。在这诡异的反差背后,隐现着平台经济厉行反垄断利剑的幽幽锋芒。
美东时间11月10日,阿里巴巴、京东等巨头美股股价悉数下跌,其中,阿里巴巴港股跌8.26%,京东跌5.63%,拼多多跌2.87%,达达集团跌15.08%。11月11日港股开盘后,阿里巴巴港股、京东港股、美团点评持续下跌,跌幅分别达到9.8%、9.20%、9.67%。
“总结起来,此次股价下跌有四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个是中国的监管政策《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公开征求意见出台;第二个是国际化的影响,亚马逊遭反垄断指控;第三个是中国对疫情的有效防控,导致各电商在‘双十一’的表现并不那么亮眼;第四个是新型的社交工具和内容平台在电商领域的巨大增长潜力。”百联咨询创始人、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庄帅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道。
万亿市值蒸发
面对频频传来的“双十一”“捷报”,美股市场“双十一”概念股竞相走低。
阿里巴巴当天大跌逾8%,总市值一夜之间蒸发约643亿美元(约合人民币4253亿元);京东跌逾5%,市值蒸发73.5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488亿元);拼多多跌逾2%,市值蒸发36.18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38.66亿元);达达集团跌逾15%,市值蒸发11.2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74.03亿元)。
当天,欧盟竞争事务专员Margrethe Vestager正式宣布对亚马逊提起反垄断指控。与此同时,“双十一”前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出台意在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促进线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其针对的垄断行为主要包括“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经营者集中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等。其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包括不公平价格行为、低于成本销售、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差别待遇等。
消息一出,瞬间引发市场对于互联网科技巨头的担忧。
“这类‘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等行为,在反垄断指南中都被明确指出是违法违规的竞争行为。因此,《指南》的发布对整个电商市场,尤其是电商领域的巨头的股价产生较大冲击。”资深产业经济观察家梁振鹏对记者指出。
在美股蒸发市值逾5000亿后,同样的股价下挫现象又在港股上演。
11月11日,阿里巴巴港股股价下跌9.8%,蒸发市值5831亿港元(约合人民币4958亿元);京东港股跌逾9%,蒸发市值951.52亿港元(约合人民币814亿元);美团点评蒸发市值1706亿港元(约合人民币1459亿元);腾讯控股跌7.39%,市值蒸发4217.4亿港元(约合人民币3607亿元)。四巨头累计蒸发市值超过万亿。
市场评估《指南》影响
根据中信证券统计,今年以来,我国前五互联网平台,阿里巴巴、腾讯控股、美团、京东、拼多多年初至今平均涨幅122%,总市值达13.6万亿元,为万得全A总市值的16%。
但随着反垄断监管加强、新冠疫苗研发进度超预期推动线下复苏,相关龙头的估值短期或受到一定的压制。
“现在电商对经济拉动的作用明显在下降,一方面是中国疫情控制得较好,线下的复苏很快,基本达到95%以上。前段时间疫情的隔离,使得消费者如今在释放消费需求时更多选择了线下,而非线上。”庄帅指出。
此外,庄帅还预测,在消费需求和社会服务体系的影响下,今年电商“双十一”的增长没有预期好,“从数据来看,我觉得增长10%-20%都已经算很高了。此外还有一些新的竞争对手,比如抖音、快手、腾讯的电商小程序等,明显对京东、阿里、拼多多、美团这些电商平台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此外,国内市场对于过度消费的警惕,或对线上市场带来一定的压制作用。
“‘双十一’,各大商家,金融服务平台,这几年一直在鼓励诱导,促使消费者去高额超前消费、负债消费。从国家对蚂蚁金服的官方表态以及政策舆论的引导,都可以看出,国家并不提倡高额负债消费。”梁振鹏说道。
不过,也有市场人士认为,长期来看,龙头企业的投资价值并不会受到较大冲击。
“长期来看,互联网平台的集中度较高是消费互联网自然发展的结果,符合产业发展的基本逻辑,预期监管更多会推动平台公司改进业务规则和产品服务等,不改其长期市场地位和投资价值。建议从中长期维度,持续关注互联网平台巨头,关注互联网龙头在2B方面的边界拓展。”中信证券科技产业分析团队如是指出。
(作者:杨坪,冯朗舒 编辑:朱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