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62393

评论:该给网络算命算一算“法律命”

新浪财经综合2020-11-13 10:21:390

原标题:该给网络算命算一算“法律命”

来源:北京青年报

李英锋

随着互联网迅速发展,八字、占星、紫微斗数、塔罗牌等算命方式也通过新形式接近网友。一些微商还把网络算命作为引流的手段。据媒体报道,“网络算命”要价颇高,还有价值不菲的“消灾物品”,网友要当心被“割韭菜”。

互联网的发展,给算命行业提供了新的“机遇”,现在,形形色色的“算命大师”也上网玩起了高科技、智能化,靠远程咨询、软件看相等手段替人求财问媒、祈福消灾。网络算命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含了很多种行为,比如,给孩子或企业取名,选择结婚日期、建房日期等,并未被法律所明确禁止,可以归入信息咨询的范畴。但也有不少行为明显带有封建迷信色彩,充斥着各种话术和套路,涉嫌诈骗、强制消费,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财产权益,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地带。

有关网络算命,有很多法律疑问待解——网络算命算不算封建迷信活动?网络算命的哪些行为属于封建迷信活动?网络算命的法律边界、底线在哪里?网络算命算不算一种经营行为,从业者是否应取得规范的市场主体资格、履行相关义务?对网络算命行为,该如何界定其法律性质?等等。

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与网络算命行为可能有“交集”。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行为之一的,处拘留、罚款等处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等内容的信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等信息。

但是,现有的法律法规在判定具体的网络算命行为时还是显得有些笼统、模糊,缺少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制约性。在算命行为迁居网络且愈发活跃的当下,相关法律应该要能清晰解答上述有关网络算命的法律疑问,能有效调整网络算命的行为或关系,并及时把网络算命从边缘地带拉到法律和监管的聚光灯下。

鉴于网络算命这一行业已经颇具规模,交易数量大,涉及众多从业者,存在很多法律边缘行为甚至是侵权行为,立法部门以及监管部门应该引起重视,给网络算命算一算“法律命”。推动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把网络算命明确纳入法律调整范围,界定网络算命的法律属性、行为属性,划出网络算命的边界和禁区,规定网络算命行为的触线法律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才能更好规范网络算命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思阳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