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北京杀人后隐姓埋名潜逃15年终落网,判了
原标题:一男子在北京杀人后隐姓埋名潜逃15年终落网,判了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6日公布了一份刑事判决书,系15年前发生于北京的一起凶杀案。男子平某因不甘心分手,对前女友的现男友和弟媳痛下杀手,致一死一重伤后逃离北京。此后,平某以“王某”的身份隐姓埋名15年,去年才于深圳落网。今年8月,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以平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对平某限制减刑。
杀人犯隐姓埋名 潜逃15年终落网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1月30日19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某村附近路边,被告人平某因见其前女友周某与男子郭某同行,遂驾驶摩托车将郭某撞倒,并持刀扎刺郭某的头部和腹部,致其多处受伤。同日20时许,被告人平某又来到北京市朝阳区某村一出租房內,持刀扎刺周某的弟媳张某的颈部,致其死亡。
经鉴定,张某符合被他人用锐器刺击颈部,伤及左颈內静脉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郭某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于重伤二级。
案发后,平某逃离北京,被警方上网通缉。直到2019年2月,外地公安转来线索称,经对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库与广东省违法犯罪人员比对发现,一名叫王某的男子与嫌疑人平某比对相似度高达98%。经进一步确认核实,侦查员推断,平某于2004年至2011年化名“王某”,在广州、深圳有活动轨迹。警方立即奔赴广州、深圳等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2019年4月1日,侦查员在深圳警方的协助下,通过当地指纹信息库对比发现,这个“王某”于2008年因诈骗被广州警方行政拘留过。后经工作,侦查员得到最新线索,平某在深圳某区有活动轨迹。后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侦查员通过摸排、走访及蹲守,于2019年4月24日在深圳市一居民楼中将“王某”抓获。
经讯问,“王某”供认其真实身份就是平某,并承认自己于2003年11月30日在京因情感纠纷用刀扎伤郭某、扎死张某的犯罪事实。
不甘与前女友分手 对其身边人下杀手
落网后,平某交代了当年的作案经过。平某供述,他当时在北京市朝阳区开“摩的”讨生活。他与周某是在河南老家认识的,案发时和周某已交往一年多,一心想着以后跟她结婚过日子。但因周某家人反对,他和周某又经常吵架,案发时两个人已正式分手。
案发当天,平某去找周某,本想要重新追求她。在周某上班的工厂门口,平某见到了周某的现男友郭某。“郭某让我以后别再找周某,我当时很吃醋、生气。”但平某没有马上动手,而是在周某和郭某骑自行车离开后,他开“摩的”跟在后面,寻机将郭某撞倒在地。平某从车上的工具箱里拿出一把刀,将郭某扎伤后,骑着周某的自行车离开现场。
平某回到出租房简单收拾了行李,决定去找周某的弟媳张某算账。在平某看来,张某平日最反对周某和他交往,他认为张某背后一定说了不少坏话,将他们拆散。平某骑车来到张某家中,当着张某年幼女儿的面,用同一把刀扎了张某的脖子。作案后,平某将自己染血的夹克扔在了张某家中,手机被遗忘在夹克兜里。
当晚,平某在宾馆住了一宿,后乘大巴去往石家庄,又辗转到了广州佛山、深圳等地。逃亡的路上,平某一直将作案用的刀具装在包里,带到广州才丢弃。这么多年,平某一直用“王某”的身份生活,从未跟家人联系过,也未跟任何人提起过自己的犯罪经历。
当年,受害人郭某因伤重被送进医院的重症监护室,在医院住了半个多月,总算捡回一条命。郭某回忆,事发时,他和女友周某相处不到一个月,对其前男友的事一无所知。事发一年后,周某和他见过一次面归还手机,此后再无联系。
法院认定预谋犯罪
三中院审理认为,从本案的案发过程看,被告人平某持刀前往周某工作的工厂门口,在与郭某进行言语交谈后,假意先行离开,后趁郭某不备骑摩托车撞击被害人,接着持刀连续对郭某进行扎刺。在郭某逃走后,平某又前往张某住地,持刀扎刺张某颈部致张某死亡,综合分析全案证据,能够认定平某系预谋犯罪。
此外,周某与平某在案发时已经分手,郭某系经人介绍后与周某开始确立恋爱关系,郭某与平某之间不存在矛盾,平某对郭某实施的犯罪行为不能认为是感情纠葛、恋爱关系引发的犯罪。
郭某在本案中的言语不具有过激性,不能认为是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被害人张某系周某的亲属,其对平某和周某的恋爱关系表示一定的看法,从社会一般人的认识来看,并不属于失当或者过错行为。
法院认为,平某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予以惩处。
鉴于平某的供述对主要犯罪事实的认定起到了重要作用、物证实物未找到等情况,对平某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并依法对其限制减刑。据此,三中院作出上述判决。同时,对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张某家人,法院判决平某赔偿6.3万余元经济损失。记者获悉,宣判后平某未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