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空惊扰债市股市!发改委回应:三箭齐发应对债务风险
近期华晨汽车、永城煤电多家企业发生债券违约,引发了市场对债券信用风险的担忧,成为惊扰债市以及相关上市公司股价的利空因素。
对此,11月17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国家发改委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回答中国证券报记者提问时表示,下一步,在应对债务风险以及违约处置方面,将重点在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监管。充分发挥地方的属地管理优势,通过项目筛查、风险排查、监督检查等方式,做好区域内企业债券监管工作,防范化解企业债券领域风险。
二是强化协同。加强公司信用类债券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构建高效的工作协同机制,加强信息披露、加强统一执法,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债券市场披露规则统一,共同防范化解债券市场潜在风险。
三是抓早抓小。建立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的风险防控工作体系,提前了解风险、尽早处置风险。针对个别苗头性风险隐患,密切关注相关债券的付息兑付工作,督促制定化解方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孟玮表示,目前,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债券市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面临一些新挑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国家发改委高度重视企业债券风险防范工作,始终将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重要位置,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总体看,企业债券的风险防范情况较好,今年未发生违约情况,累计违约率处于公司信用类债券的最低水平,违约处置率处于公司信用类债券的最高水平。
部分信用债密集违约
近期,数只国企债券爆雷。
在11月10日10亿元的“20永煤SCP003”发生实质性违约之后,永城煤电11月17日公告,由于公司流动资金不足,“20永煤SCP004”、“20永煤SCP007”兑付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两只债券分别应于2020年11月22日、23日兑付。
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致电永煤控股,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正积极筹备资金,具体偿付的相关文件尚未下达,还在等安排。”该人士称:“永煤控股绝对没有逃废债这个事情。”
11月16日,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称,目前,华晨集团已构成债务违约金额合计65亿元,逾期利息金额合计1.44亿元。因企业资金紧张,续作授信审批未完成,造成无法偿还。
近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显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申请人为格致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号为(2020)辽01破申27号。
{image=1}
来源: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植信投资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春华表示,近期部分信用债密集违约存在多方面原因:一是应对经济转型迟缓,二是外部冲击影响,三是流动性结构性变化,四是违约成本弱化,五是企业自身杠杆率过高导致的债券集中到期压力大。
黄春华认为,从目前情况看,债市尚未出现系统性风险发生的可能。市场总体情况良好,违约率从各个维度看都可控。但同时也要看到,一些评级较高的国企展现出来的违约倾向,如不及时处置,的确有可能带来短期传染性风险。建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予以果断处置,严防传染性风险发生。受多种因素影响,此次信用债出现阶段性调整,预计调整还将持续一段时间,但不会影响信用债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疫情导致违约存滞后效应
据申万宏源证券报告,截至11月13日,今年已23家主体首次违约,虽然数量远不及2018年的35家和2019年的41家,但国有企业违约数量已达到7家,与历史最多的2016年持平,尤其是今年违约的国企全部为地方国企,违约数量创历史新高。
从违约的地方国企地域分布来看,违约企业主要分布在东北、西南、西北,华北和华中也各有1-2家违约主体,东部沿海省份则没有出现国企违约。其中,辽宁省和天津市的国企违约数量最多,分别为5家和4家。
{image=2}
{image=3}
华创证券研报认为,疫情会导致主体违约存在滞后效应,这也是近期信用风险集中暴露的原因之一。违约滞后效应的发生路径是:疫情暴发——公司披露二季报、三季报业绩大幅亏损——银行端授信收紧——债券到期违约,而这一过程料会持续半年至一年的时间,因而今年年底至明年年初,预计仍会出现与华晨等类似的产业债主体违约事件。
严厉打击“逃废债”
加快制定出台《债券法》
接近监管部门人士近日表示,监管部门对债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一直保持“零容忍”态度,如发现逃废债这类行为,将进行严厉打击,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要坚决防止国企逃废债事情的发生。”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表示,受到经济下行,以及疫情的影响,一些国企出现了违约的情况。下一步应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僵尸企业”应加快实现市场出清。应加快建构一个违约债市场,把它撬动起来对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债权流动、企业重组与再生有重要意义。
李曙光表示,随着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违约事件将不可避免地成为债券市场的常态化现象,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金融体系的整体健康性。由于市场发展初期对违约违法事件预期不足,涉及债券的各项法律均侧重于发行管制,并未建立科学有效的债券违约处置制度和违法追责制度。因此应加快制定出台《债券法》,夯实法律基础,保障中国债券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