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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网约车司机倒卖至非法“北京一日游”:陷入层出不穷的套路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2020-11-19 20:33:500

来源: 重案组37号

新京报记者在暗访中发现,多个网约车平台存在为非法“一日游”揽客的现象,而号称“100元游长城,包车来回,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旅行团,在上车后却变相强制游客交140元的缆车费,涉嫌诱导游客在玉器店和特产店购物。

“八达岭今日限行,小轿车上不去。”

“去长城吗?160元包往返车费和长城门票。”

“八达岭长城哪里最陡就修哪里,哪里最高就修哪里,不能亲自攀登,必须要坐缆车。”

“你们不买玉器也没关系,但特产果脯总得带点回家吧。”

“全世界没有导游不挣提成,我们把大家当成衣食父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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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打上一辆顺风车去八达岭长城开始,来自广州的俞先生就陷入了网约车司机、黑旅游大巴和导游共同编织的“陷阱”里,变成了坐缆车游长城,车览十三陵,逛玉器店和特产店的“一日游”。

“这根本就不是旅游专线,是骗人来拼团一日游的。”在与其他游客的交流中,俞先生发现被骗的不止他一个,另一名来自深圳的游客从天安门附近打车去长城,被同样的套路骗到王府井的黑旅游大巴上。

新京报记者在暗访中遭遇了一模一样的套路。新京报记者发现,多个网约车平台存在为非法“一日游”揽客的现象,而号称“100元游长城,包车来回,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旅行团,在上车后却变相强制游客交140元的缆车费,涉嫌诱导游客在玉器店和特产店购物。

事后,新京报记者通过国家旅游服务热线、网约车投诉平台和长城景区管理部门进行维权,发现“一日游”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打车去长城,却被骗到非法“一日游”团

11月13日,新京报记者在“哈啰打车”平台上预约了次日10点从崇文门附近某酒店去八达岭长城的顺风车,一辆车牌号为京Q3L9H9的车主接了单。新京报记者通过平台预付了127.1元车费。

一上车,司机张女士就开始寒暄。她自称在长城附近开了一家店,当天要去送货顺路带个人,不然100多块钱的车费还不够油钱、过路费。

张姓司机告诉新京报记者,她只能将新京报记者送到高速出口,“普通私家车只能到达八达岭镇,游客还得再坐电瓶车才能抵达长城脚下,30块钱一个人。”如果坐公交车前往,需要花费两个多小时,公交车不走高速,特别慢,回程收车还特别早。而且,长城脚下很难打车,到市区需要二三百元。

“你们为什么不坐市政大巴?可以直达长城。”她推荐新京报记者坐直达长城的旅游大巴,包往返,可以直接送到长城售票处,还能将游客送回鸟巢附近。

车刚启动不久,司机接了一个电话,通过免提新京报记者听到电话那头的人说,“今天交通管制了,好像是市政府的领导参加红叶节闭幕式,只允许旅游专线车开进长城范围。”

司机表示,只好“结束行程”,并通过微信退还新京报记者预付的车费,“我还亏了十块钱”。随后,她将新京报记者载到王府井华侨大厦附近的旅游大巴停靠点,并表示“具体的你问他们”。

几位一日游揽客人员迎了上来,介绍道,坐他们的旅游大巴一人200元,包括往返车费和长城门票,还会路过十三陵及鸟巢、水立方。新京报记者表示再考虑考虑,揽客人员立即将价格降至150元一人,称“还可以商量”。

在新京报记者停留的几分钟内,有三四辆网约车及出租车将游客送至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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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又在天安门、前门和天坛附近,用不同平台打车去八达岭长城。其中嘀嗒出行的司机用了一样的揽客套路,他告诉新京报记者,长城这两天有消防演习,小轿车不能上去,他可以将新京报记者送到前门的旅游大巴处,大巴往返车费加长城门票共150元。

事后,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八达岭景区游客中心了解到,长城并不存在限行的情况,私家车和出租车可以停在黑龙潭停车场,游客可乘坐景区提供的免费接泊车到达登城口和缆车售票处。17点前开始“清城”并确保全部人下山。

新京报记者查询线路发现,有919路、880路、877路等多条公交线路以及“长城巴士”、京张高铁等多种交通方式可以抵达长城,其中公交最晚收车时间为19点,最后一趟从八达岭站出发的高铁为19点58分。

100元游长城,中途加收140元缆车费

在王府井华侨大厦附近的旅游大巴停靠点,新京报记者最终向一名男子交了110元的团费。其中包括100元的往返车费、长城门票、午餐费,及10元的意外险,“意外险是长城收取的,统一有保险单子发给你们。”

新京报记者上车前反复询问是否有额外费用、是否会强制收费等,导游均称没有。“我们游长城、车览十三陵,最后给您送回鸟巢和水立方看夜景,没有额外收费。”

上车后,一位女导游拿着一页粉色的“旅游合同”让游客签名,上面写着旅行社名、许可证编号、导游名字和证号,盖有“国宾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字样的公章。合同中标注了有两个购物点,分别是“玉器、特产”,并注明“缆车、索道自理”。该导游称“缆车140元,你坐就花,不坐就不花。”但是记者并没有收到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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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大巴上约有40名游客,大多数是中老年人,通过网上报名、旅行社报名、宾馆前台代销、业务员联系及打车中途被拉来等途径上车,有的一人交了220元,有的两人交了160元。导游表示,不能保证大家订票的价格完全相同,“真要吃点小亏,吃亏是福。”

开车后,“坐就花,不坐就不花”的缆车票成了必须要买的。导游先是说,“八达岭长城不能亲自攀登,必须要坐缆车。”有游客表示不想坐缆车,导游立即“变脸”,“你磨磨唧唧十分钟掏出来,你也不少花一分钱。”接着又说,自己爬上去得四五个小时,旅行团只停留两个小时,时间不够,而且游客无法自行购买缆车票。

在导游软硬兼施下,车上的乘客均购买了140元的双程缆车票,据导游说,为游客每人省了60元。

事后,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八达岭景区游客中心了解到,游客可自行购买缆车票,价格也是双程140元,爬上长城需要两个小时左右,坐缆车只要五分钟。

玉器店“请”貔貅,特产店收提成

在长城游览2小时后,下午4点,回到大巴车上的游客开始吃“简餐”:一袋牛奶、一个面包和一根火腿肠,接着开启了购物行程。

玉器店中有三个旅行团共100多人同时购物,大厅内的玉器价格从几十元到几千元不等,里面还有贵宾厅,玉器的价格上万。

在停留的近一个小时里,凡是表现出购买意愿的游客都有店员“一对一”服务,反复强调“今天错过了以后就没有了。”新京报记者看到,至少有三名游客购买了玉器,其中一名来自四川的游客因打麻将老是输钱,在店员的介绍下购入了一串貔貅手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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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没有导游不挣提成,我们把大家当成衣食父母了,感谢在座的每一位!”导游开始推荐下一个购物点,“你们不买玉器也没关系,但特产果脯总得带点回家吧,不然怎么证明来过北京啊。”

紧接着,导游开始“卖惨”称,疫情期间旅游业受影响很大,一车配两个导游,一人一天只有75元工资。游客在特产店每消费100元,她们只能拿到5元提成。

“导游挣的是辛苦钱,我俩叨叨这一天了,就为这一站的小白条。你要是抠搜,我俩这心里得多寒呐。”下车前,导游再三提醒游客“不能空手”,购物后将小票给她。

新京报记者在现场看到,40人的团中有近30人买了东西,导游站在收银台处回收小票,然后将一叠小票交给店员换取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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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小时后,游客回到大巴上。导游称,自己要下班了,游客可选择下车自行乘坐地铁离开,也可以让司机送往鸟巢。

晚上8点左右,司机将仅剩的几个游客送到水立方附近的天桥下,结束了八九个小时的行程。

证据不足,后续维权艰难

11月16日,新京报记者致电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举报网约车中途改变目的地一事。该部门工作人员称,哈啰出行和嘀嗒出行并没有备案,可以向网约车平台投诉。如果乘坐已备案的网约车或出租车,可以提供车牌号、准驾证号和发票等材料进行投诉。

随后,新京报记者致电嘀嗒出行客服热线,工作人员对投诉内容进行备案,并表示24小时内会反馈投诉结果。截至发稿前,新京报记者未收到投诉处理结果。

11月17日,新京报记者拨打哈啰出行的投诉电话,客服人员要求新京报记者上传受骗凭证。几经辗转上传成功后,新京报记者接到了哈啰出行客服的电话,再次确认司机未将乘客送到八达岭长城。客服表示会联系车主,明天电话回复。

11月18日上午,哈啰出行客服致电新京报记者称,平台将对被投诉司机的账号进行封禁,不能再接单,用其身份证信息认证的哈啰平台的所有账号都会被封禁,包括哈啰单车等,但无法对司机进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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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旅行社是否正规的问题,新京报记者拨打了国家旅游服务热线12301,工作人员表示合同上的旅行社为正规旅行社,导游的信息也有备案。新京报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查询该旅行社和导游信息,发现均有备案。

新京报记者在国家旅游服务热线提供的链接中上传了旅游合同等凭证,次日收到了短信回复,“经查看,合同为一页无效合同,您可能找的是非法旅行社”。

短信建议新京报记者将相关材料寄送至北京执法大队,寄信资料需包含:旅游协议单、个人投诉书、事发经过(需包含车牌号)、旅游协议书的颜色、报名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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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又拨打12318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电话,接线人员记录下旅行社名称、所在地及网约车车牌等信息,并表示相关职能部门会在7天之内进行回复。

此外,新京报记者还拨打了北京八达岭景区投诉电话,工作人员表示,该部门只负责发生在景区内的投诉,暂未接到类似投诉,也无法设置提醒等监管服务。

除了上述官方渠道维权外,新京报记者拨打了合同上的“投诉协商电话”。对方自称旅行社负责人,表示可以私下协商,随后通过微信退回140元的缆车费和10元的保险费。

非法“一日游”为何屡禁不止?

游客俞先生打电话到网约车平台和国家旅游局维权,网约车平台以优惠券的形式退还了俞先生已支付的10元车费。而在“一日游”过程中遭遇的“变相强制”收费,由于俞先生没有签订合同及录音录像,国家旅游局因证据不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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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导游中途要求交额外的费用,是典型的侵权行为。《北京市旅游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导游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增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或者以就餐、接受检查等名义变相增加购物场所的,由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

上述条例于2017年8月实施,“整顿旅游市场秩序,治理非法一日游”是该条例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

“北京市旅游市场散客占比达到90%以上,客观上存在‘一日游’需求。”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宋宇在2017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共交通在十三陵、八达岭等热点旅游景区配置不完善,为非法“一日游”渗入提供了机会和空间。

此外,公共旅游信息服务散、乱、缺乏权威,非法旅游信息有较大传播空间;非法“一日游”经营利益链条严密、获利高、违法成本低,非法经营者有恃无恐;行政管理、执法方式和旅游投诉处理机制不适应治理非法“一日游”的需要。

“如果遇到黑导游或者没有资质的旅游机构,双方又都是口头协商或承诺,消费者没有相关证据,最后维权往往很难成功。”陈音江提醒消费者要有维权意识,旅游时选择正规的旅行社并签订好协议,不要轻信导游的口头承诺,遇到问题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向消协或旅游主管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是全国人民都向往的地方。虽然被骗的钱不多,但这些害群之马损害了首都形象。”俞先生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大整顿力度,维护良好的旅游环境。

新京报记者 吴采倩 实习生 毕卿 张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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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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