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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鹏四千万欠款案今日开庭 历时三小时未宣判

新浪财经2020-11-25 13:11:050

11月25日上午九点,李亚鹏四千万欠款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三个多小时后庭审结束,暂时没有宣判。

原告方泰和友联公司代理律师聂敏在庭审结束后表示,“我们对案件结果是有信心的。”

聂敏表示,本次已提交雪山公司审计报告作为新证据,以回应李亚鹏方此前提出的观点,即2012年投资公司(原告)进入雪山公司时,雪山公司是否有实质资产。

此外,聂敏透露,在诉讼中提出李亚鹏用失效身份信息应诉问题法院应该对其惩戒,法院没有回复。

据了解,李亚鹏在一审应诉前就已成为香港居民并注销内地身份证,但在该案一审、二审过程中提交了已注销的内地身份信息,导致法院在执行环节无法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聂敏曾表示,“对于这种司法不诚信行为,我们希望法院对其行为作出惩戒。”

李亚鹏与泰和友联公司的纠纷,开始于2012年签订的一份《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当时泰和友联公司与李亚鹏持股的丽江雪山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就“雪山文苑”项目达成合作,泰和友联公司注资了6000万元获得雪山公司10%的股份,双方约定项目开发三年周期届满后,泰和友联公司将先行收回约定的固定权益受益4000万元。

2015年4月,李亚鹏方向泰和友联公司出具《承诺函》,表示4000万元的到期债权将最晚于2015年12月25日前支付,并由李亚鹏和北京中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其在雪山公司的全部股权,为该债券提供股权担保。

此后,由于迟迟未收回4000万元,泰和友联公司将李亚鹏方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7年12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案由李亚鹏方向泰和友联公司支付4000万元及利息。李亚鹏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8年3月,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驳回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李亚鹏方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8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指令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到了2019年9月,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再审民事裁定书,将案件发回原一审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重审。

在这期间,李亚鹏曾因未履行判决,于2018年4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19年9月因案件进入重申阶段,李亚鹏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

近期,网络还曝光了李亚鹏的新恋情,女方是90后姑娘海哈金喜,视频中李亚鹏在四川凉山街头表白女方,并当众拥吻。一直关注此案的周筱赟律师对此表示,“炒作八卦转移视线。”

(张玲)

责任编辑:李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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