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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科技重大事项程序违规 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新浪财经2020-11-27 16:37:550

11月19日,安徽证监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等规定,安徽证监局于近日对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皖通科技”)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重大事项程序违规。公司2020年10月15日,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诉求解除上市公司与易增辉之间的《关于成都赛英科技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易增辉配合办理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注销登记手续。上述协议涉及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变动,且其生效也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其解除应属于股东大会决议事项,而公司对该可能导致上述协议解除的事项,未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九十九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条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第二条等有关规定。

二、2020年三季报披露违规。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在三季报中披露无法对赛英科技2020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真实性进行核实。从实质重于形式看,上市公司三季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上市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等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文/新浪财经 郝显)

责任编辑: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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