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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董事长被立案调查 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启动

新浪财经综合2020-11-30 09: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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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0日,杭州中恒电气(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恒电气或公司,证券代码:002364)发布公告称:“收到公司董事长、董事朱国锭先生转发的《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其“涉嫌操纵“中恒电气”股价”、“拒不配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该公告发布后,中恒电气股价连续两日跌停,投资者损失惨重。(中恒电气维权入口)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律师、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表示,根据立案公告,初步判断中恒电气董事长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受损股民目前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我国《证券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最终证监会以操纵证券市场为由对中恒电气董事长予以行政处罚,因中恒电气董事长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而受损的投资者均可以索赔。

2019年12月27日,成都中院对全国首单操纵市场民事赔偿诉讼——恒康医疗案一审公开宣判,原告杨某诉请获得胜诉支持,这是操纵市场证券民事赔偿首次出现胜诉案例!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开展投资者索赔预登记,索赔条件暂定为:

上市后到2020年8月19日期间买入中恒电气股票,且在2020年8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一旦中国证监会认定中恒电气董事长存在操纵证券市场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律师将正式代理索赔诉讼。

章祥兵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知名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

责任编辑:陈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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