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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戴手铐抵达收押所画面曝光,或在狱中过新年

北京日报客户端2020-12-03 18:55:490

原标题:黎智英戴手铐抵达收押所画面曝光,或在狱中过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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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财务总裁周达权及行政总监黄伟强3人被控欺诈罪,今早(3日)于西九龙法院提堂。总裁判官苏惠德将案件押后至明年4月16日再讯,他称考虑到黎智英有弃保潜逃和再犯风险,因此不准他保释,须继续还柙。随后黎智英双手戴手铐,被囚车押抵荔枝角收押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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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东网报道,这是黎智英首度进入惩教院所,如之后申请保释外出再被拒,他将很有可能在收押所中过圣诞节及农历新年。

根据羁留程序,黎智英需要先经过一系列检查,例如头发及经过X光机、直肠检查机检查,以确保没有携带违禁品。其后再到指模房打手指模及登记,并将私人物品交出,之后会进行基本的身体检查,最后才会被安排进入囚室。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有关人士须先隔离14日,才可与其他羁留人士一同住在大型囚室。押后犯(未定罪人士)虽可选择吃“私家饭”,但由于判刑后已过了点餐时间,所以黎智英今日须吃“皇家饭”,即收押所提供的在囚人士膳食。

据多家港媒早前报道,乱港头目黎智英及其两个儿子,以及“壹传媒”多名高层共10人,分别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串谋欺诈等罪,于今年8月被香港警方国安处拘捕。

据悉,黎智英与旗下“壹传媒”多名高层涉嫌诈骗案件,与位于将军澳的“壹传媒”大楼有关。他们利用“壹传媒”位于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厂房作登记地址,提供公司秘书服务,涉嫌违反将军澳工业邨地契条款。香港警方早在今年6月就该案到黎位于观塘“力高顾问有限公司”的办公室调查,该公司为黎智英次子黎耀恩经营多间食肆及公司提供“公司秘书”服务。

根据香港法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6A条欺诈罪,一经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14年。执业大律师龚静仪表示,欺诈罪的范围广阔,只要任何人作出欺骗,或诱使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而令人获得利益或蒙受不利,则可罪成。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注意到,现年73岁的黎智英,有多宗刑事案件在身,共面对7项控罪。除上述罪名外,还包括“刑事恐吓”、“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等。

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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