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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琦,无期!

新京报2020-12-04 11:28:511

原标题:张琦,无期!

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0年12月3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受贿案,对被告人张琦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张琦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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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琦利用担任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三亚市委副书记、海南省儋州市委副书记、儋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儋州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海口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个人和单位在土地开发、项目承揽、工程推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7亿余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琦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张琦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7月9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受贿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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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琦利用担任海南省三亚市副市长、中共三亚市委副书记、海南省旅游局局长、中共儋州市委副书记、儋州市市长、中共儋州市委书记、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中共三亚市委书记、中共海口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开发、项目承揽、工程推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通过其近亲属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7亿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琦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琦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部分全国、广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今年3月18日,据最高检消息,中共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琦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9年9月,张琦在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任上落马。

今年3月4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琦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背离新发展理念,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不法私营企业主的宴请和旅游安排;收受礼品、礼金;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项目承揽、土地征收拆迁、干部职务晋升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家风败坏,伙同家人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

通报称,张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琦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代表、海口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据公开简历,张琦生于1961年3月,1981年从淮南师范专科学校毕业后留校工作,历任校团委副书记、书记,1988年任原煤炭部淮南矿务局南方公司副经理。

1988年,海南建省、成立海南经济特区,全国各地大约10万人到海南工作,被称为“十万人才下海南”。

1991年,张琦调到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实验区管委会工作。1997年任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后又同时担任纪检组组长。

2003年,张琦调任三亚市委常委、副市长,次年任市委副书记,仍继续担任副市长。2006年,张琦调离三亚,出任海南省旅游局局长,任职两年后,调任儋州市市长(正厅级)。

2010年,张琦出任儋州市委书记,并同时兼任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

2014年9月,张琦跻身海南省委常委,并于同年10月再度赴三亚任职,兼任三亚市委书记。

2016年11月,海口市召开领导干部大会,会议宣布关于张琦职务任免的通知。张琦任海口市委书记,不再担任三亚市委书记职务。

张琦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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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琦,男,1961年3月生,汉族,安徽寿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09 淮南师范专科学校数学系数学专业学习

1981.08 淮南师范专科学校团委干事、副书记、书记

1988.08 煤炭部淮南矿务局南方公司副经理

1991.10 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实验区管委会工商处负责人、处长

1993.03 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实验区管委会工商局局长(1992.02-1993.12天津大学管理系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1997.02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2000.10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纪检组组长

2003.02 海南省三亚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4.06 海南省三亚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6.05 海南省旅游局局长

2008.08 海南省儋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正厅级)

2010.02 海南省儋州市委书记,兼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正厅级,其间:2011.03 -2011.10兼任儋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8.05-2010.09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班学习)

2014.09 海南省委常委、儋州市委书记,兼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

2014.10 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

2016.11 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

2019年9月6日被查。

责任编辑:杜鑫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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