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01381

民政部:婚姻登记程序新增离婚冷静期 仅适用于协议离婚

新华网2020-12-04 15:37:090

新华网北京12月4日电(唐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近日,为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12月4日,民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依次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其中,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同时,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制度仅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