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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民索赔 中介机构能否担责?

新浪财经综合2020-12-07 17:07:162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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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5日华仪电气(*ST华仪(维权),600290)公告,收到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受损股民虽然要等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出台后才可以索赔,但也可先行准备。(*ST华仪维权入口)

已经接到大量股民索赔诉求的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张志旺律师,也是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律师,认为自2017年5月22日至2019年11月22日期间买入,2019年11月25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受损的股民,可以联系律师依法申请索赔。

很多股民对索赔事宜仍有疑虑,主要一是华仪电气控股股东申请破产重整;二是华仪电气2019年亏损29亿多元,2020年截至到三季度仍然大额亏损。即华仪电气是否具备赔偿能力?

张志旺律师认为,华仪电气到今年三季度,公司所有者权益还有10多亿元,远没达到资不抵债的程度,且申请破产重整的不是上市公司华仪电气而是其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破产重整可能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而不涉及上市公司的破产。所以,尽管股民的疑虑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不会对索赔造成很大影响。

最近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华仪电气保荐人东海证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警示函》。《警示函》显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未对银行函证实施有效控制,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的异常迹象保持合理怀疑,审计程序不到位,导致华仪电气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出现问题,包括未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况。东海证券两位业务人员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工作,未发现华仪电气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在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专项核查报告中做出与事实不符的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如果华仪电气因虚假陈述要对股民进行赔偿的话,上述证券中介机构可能也要承担相关责任,这样会大大增加股民索赔的希望。这方面,最近上海金融法院已经开了先河,在股民提起的ST中安(维权)(600654)虚假陈述索赔案件中,招商证券虽然没有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但法院认为招商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未勤勉尽责,也要对股民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文由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张志旺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张志旺律师,法学硕士,多年来代表股民维权,已经为股民挽回数千万的损失。)

责任编辑:陈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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