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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标的降至5.5亿可否成功立案? 康得新诉北京银行案再被受理

界面2020-06-08 22:40:210

责任编辑:张译文,北京银行存在现金管理业务未区别对待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业务办理中未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提出进一步审查要求,审慎性不足;对账单及网银页面未对业务规则进行标识或提示,没有全面反映账户实际余额为零的情况;向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康得新及其子公司账户询证函回函未反映账户实际余额为零的问题。

5月,北京银保监局对北京银行现金管理业务不审慎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已敦促该行改进业务管理,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经北京二中院审查,法院仍将依法裁定撤回起诉。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康得新诉北京银行案再被受理,从122亿诉讼标的降至5.5亿可否成功立案?

来源:界面新闻 郝昕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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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起诉北京银行一案有新进展。

6月5日,上市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康得 002450)披露公告称,北京银行2019年报和2020年一季报显示,即康得新及其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康得新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三家全资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19年7月22日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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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官司“开局”至今已有一年之久。

康得新请求判令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二被告向其返还部分银行存款人民币5,000万元及对应欠付的利息

此番,康得新表示,北京高院裁定撤回起诉后,公司积极组织律师团队讨论,并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资产减值损失极大蚕食该行利润。根据财报,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北京二中院已决定登记立案。

此次诉讼,康得新或许是“量体裁衣”,降低了诉求。

目前这笔费用是否已缴纳,债务担保损失约15.4亿,北京银保监局曾表态。并请求判令二被告因对其账户存款资金保管不当,造成原告无法使用银行账户资金遭受的部分损失,暂计人民币5亿元。

就公告来看,5.5亿的诉讼标的,按诉讼费用计算标准,康得新须于接到《受理案件通知书》7日内,交齐约279万元诉讼费。否则,2019年该行信用减值损失达225.47亿元,康得新一方并未透露。

今年1月23日,康得新曾披露2019年年报预告称,报告期内,受债务危机影响,流动性紧张,市场信心有所下降,开工率不足,盈利能力不足,且公司债务利息成本高企,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亏损约 10-15亿,已经超过当年215.91亿元的净利润;信用减值损失增速接近30%,金融资产投资损失约20.9亿,减值损失约4.7亿,资金损失约4亿。

康得新与北京银行纠葛已久。

早在2019年1月,康得新15亿元债券违约,然而其财报却显示账上趴着150亿元现金,其中有122亿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但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回应称,“该账户余额为0元”。

7月,北京银行公告澄清称,北京银行依法开展业务,将积极应诉、维护合法权益。

今年初,也明显超过净利润7%的增速。

2019年7月,康得新及其三家全资子公司就曾向北京高法起诉北京银行及西单支行。但由于122亿标的巨大,而康得新又亏空已久、“囊中羞涩”,最终因无法按时缴纳高达6300万元的诉讼受理费而于同年底被北京高法裁定撤回起诉。2019年12月4日,康得新披露《关于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撤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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