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评论:陷入“社会性死亡”的吴女士 为什么跟造谣者死磕
原标题:陷入“社会性死亡”的吴女士,为什么跟造谣者死磕
受害者没有做错任何事,在事实澄清后,不应受到被另眼相看的“特殊待遇”。
作者:任冠青
时隔几个月后,吴女士才真切地意识到,原来自己是被“社会性死亡”了。今年7月7日,她在小区取快递时被人偷拍,视频还被配以捏造的微信聊天对话截图。这些内容被发至微信群内,“少妇出轨快递小哥”的谣言也随即传开。随着这一虚假传言的不断发酵,从吴女士所在小区的业主,到其领导、同事、朋友都在议论,甚至还有国外网友发来信息骂她。
此后,造谣者郎某和何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9天。而受害者吴女士面临着漫长的、看不到尽头的网络谣言“后遗症”:警方通报、事件澄清后,她还是被原公司劝退;面试新工作时被婉拒,目前仍在待业;身心压力巨大,被医院诊断为“抑郁状态”;至今,网络上仍有针对她的攻击和谩骂……面对网友安慰她“你没有做错”的说法,吴女士显得有些无奈:“我不是没有做错,我是什么都没做。”
对吴女士而言,一边是自己被莫须有“罪名”诬陷,承受“社会性死亡”的压抑与无助,另一边则是两位始作俑者“只是闹着玩”“开玩笑”的轻描淡写态度。两相对比,难免令人心痛。近日,她已委托律师向当地法院提起诽谤罪的刑事自诉,也表达了自己坚决“死磕”的态度:赔偿可以一分不要,但“他们的刑事责任我会一追到底,绝不妥协”。
偷拍、盗图、捏造耸动的对话截图、移花接木编造谣言……在网络平台中,一些人为了博眼球,可谓无所不用其极。他们只要手指一动,随意拼贴、剪辑几下,再加上一些引人遐想的低俗描述,便可轻松收割流量。前几天,成都确诊女孩赵某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网络热传的“赵某”照片也被证实是另一位湖南女孩的艺术照。此后,这位湖南女子遭到了铺天盖地的攻击和诋毁。
造谣者东拼西凑,搭建出虚拟的人设和故事情节,把受害者推向网络攻讦的风口浪尖,自己却可坐收渔翁之利。由于受害方常常面临举证难、网络转发责任鉴定难、损失定损难等问题,不少躲在暗处的造谣者最终还能“全身而退”。
值得注意的是,在网络谣言的负面效应中,女性受害者往往面临极为苛刻的审视和无比粗俗的谩骂。即便已经被辟谣,许多人还是会发出“无风不起浪”“苍蝇不叮无缝蛋”等冷言冷语,对受害者的外貌、身材等进行侮辱性的品头论足,甚至会继续对其展开“荡妇”羞辱。前几天被造谣的湖南女子就坦言:“发现情况比想象中更糟糕,很多骂人的,骂得很难听。”
“有的时候你处在深渊里,不是你想出来就能出来的,我觉得这就是社会性死亡吧。”吴女士与造谣者“死磕”的决心和勇气,也许就来自这段不堪回首的经历。将于明年起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只有坚决拿起法律武器,严肃追责,让每一个造谣者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才能让不法者真正有所忌惮,才能防止更多人受到类似伤害。
与此同时,社会也要坚守正向的道德观念:受害者没有做错任何事,在事实澄清后,不应受到被另眼相看的“特殊待遇”。在吴女士被造谣事件中,其前公司和面试单位的态度就值得反思:为何已经被“正名”的受害者,还会被认为可能有损公司的“声誉”呢?此外,相关个人和社会组织也可释放善意,通过介绍工作机会、提供心理咨询等方式,帮助受害者回归正常的生活轨道。
总之,动辄让他人“社会性死亡”的造谣者,理应受到法律严惩;而为此备受困扰的受害者们,也应获得更多来自社会的温暖和照拂。
撰文/任冠青
视频/任冠青 杨鑫宇
责任编辑:薛永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