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14873

辛巴事件起连锁反应:两参股企业股价下跌 涉事燕窝公司高层变动

新京报2020-12-12 08:23:020

辛巴风波还在持续发酵。受“带货假燕窝”风波影响,网红辛巴(本名辛有志)入股的两家A股上市公司起步股份、盛讯达股价近期都出现下跌,其中起步股份的股价已经从11月16日的14.5元/股下跌至12月10日的9.14元/股。

12月11日,两只股票开盘下跌,起步股份开盘跌2.95%,一度跌7.33%至8.47元;盛讯达开盘跌0.3%,一度跌19.98%至31.76元,但随后又迅速收回。截至当日收盘,起步股份报9.41元/股,盛讯达报39.06元/股。

同时,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涉事的茗挚燕窝天猫旗舰店运营主体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近期也发生高层退出。此外,辛巴个人或将为此承担相应连带责任。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国家层面对直播带货监管加强,相关政策频出,未来直播行业将告别“野蛮生长”。

参股企业起步股份股票频现跌停

新京报记者发现,自11月7日辛巴直播所卖的茗挚燕窝被指涉嫌造假后,辛巴入股的起步股份的股价就开始出现下跌。

11月9日,起步股份下跌1.73%,此后几日震荡走低,随后加速下跌,出现大幅跳水,11月19日、20日连续两日跌停,12月10日再次出现跌停板,股价基本“打回原形”。12月11日,起步股份开盘跌2.95%,一度跌7.33%至8.47元。截至当日收盘,起步股份报9.41元/股。

今年9月16日,起步股份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香港起步拟以9.162元/股价格,分别向广州辛选投资有限公司、张晓双各转让公司5%的股份,总转让金额为4.32亿元。广州辛选投资有限公司为辛巴所持有,张晓双为辛选投资联合创始人、辛选供应链板块负责人。此次股权转让已于10月底完成股权登记。转让完成后,辛选投资成为起步股份第二大股东。

根据天眼查显示的信息,起步股份成立于2009年,生产和销售儿童服饰、鞋袜等,旗下有ABC KIDS品牌。有报道称,尽管当下辛巴正处于“带货假燕窝”风波下,起步股份方面表示,公司和辛选合作直播带货正常推进中,正在筹备双12专场直播。

盛迅达股价出现大幅跌落

无独有偶,近1个月,辛巴参股的另一家公司盛迅达股价也从56.54元/股的高位跌落至最低31.76元/股。

12月11日,盛讯达开盘跌0.3%,一度跌19.98%至31.76元,但随后又迅速收回,截至当日收盘,起步股份报9.41元/股,盛讯达报39.06元/股。

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9月,盛讯达向广东辛选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其子公司盛讯云商的49%股权。盛讯云商由此成为盛讯达与辛选合资的子公司,辛巴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据悉,盛讯达是一家主要从事手机游戏开发、销售以及游戏运营的公司。曾有报道称,盛迅达希望通过引入辛巴团队,通过控股子公司盛讯云商切入直播电商领域,从而丰富公司的业务板块。

涉事茗挚燕窝公司高层变动

“带货假燕窝”风波的品牌方茗挚燕窝近期也不好过。据茗挚燕窝天猫旗舰店的工商资质显示,茗挚旗舰店运营主体为成立于2019年的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带货假燕窝”事件爆发后,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法人、实控人从林小芳变更成了谢东升,林小芳从董事、总经理以及股东名单退出,1名高管也退出公司。

目前,茗挚天猫旗舰店还在继续营业,但仅剩下1款产品在售,即“茗挚”冰糖即食100g*5碗装风味燕窝饮品,售价199元,“宝贝评价”为0。据悉,茗挚燕窝生产厂商所在地的监管部门已启动调查。

据报道,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的生厂商为大洲新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月10日,厦门市湖里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位于他们的管辖区域内,目前监管所已介入调查前述即食燕窝产品涉假一事。

辛巴或承担连带责任

近1个月内,辛巴“带货假燕窝”事件一直热度不减,辛巴从最开始的称自己被“恶意诋毁和敲诈”,到承认夸大宣传、承担退一赔三责任。据辛巴提出的先行赔付方案显示,召回辛选直播间销售的全部“茗挚”品牌燕窝产品、承担退一赔三责任,“目前共销售57820单,销售金额1549.576万元,共需先退赔6198.304万元。辛选会依据合同及法律规定追究品牌方责任。”

对于这一赔付方案,打假人王海认为,这款燕窝“非法使用乳酸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虚标含有燕窝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退一赔十而非退一赔三”。

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常亮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燕窝的经营者是茗挚燕窝品牌方,而“主播”的身份则具备“广告经营者”、“广告代言人”的法律性质,广告经营者与产品经营者需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茗挚”燕窝品牌方提供的商品有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应赔付500元。因此,“茗挚”燕窝品牌方应向消费者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

常亮认为,辛巴作为“广告经营者”,有义务提供茗挚燕窝品牌方的真实信息及联系方式,否则消费者可以要求他先行赔付。此外,辛巴团队如果明知或者应知燕窝存在虚假宣传,仍为品牌方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茗挚燕窝品牌方承担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月8日表示已经对辛巴带货的燕窝事件开展调查。网上有说法称一旦鉴定为售假,辛巴可能面临15年有期徒刑。对此,常亮告诉新京报记者,虽然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辛巴公司启动调查,但市场监管局的调查属于行政调查,并不是“刑事立案”。“燕窝还没有统一国家强制标准,因此,刑事犯罪难以认定。”

国家出手规范直播带货

事实上,当直播带货、网红带货“火了”后,引发的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吴晓波“新国货首发”专场,付60万的“坑位费”,最后只售出15罐奶粉;小沈阳直播卖白酒,当晚下单20件,第二天退货16件;叶一茜卖单价200多块的茶具,90万人观看,成交额不到2000块;黄圣依卖5个杯子收10万坑位费等,都引发全网热议。中消协发布的“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中,点名汪涵、李雪琴直播带货“翻车”和李佳琦直播间“买完不让换”等。

国家层面对网红带货以及直播带货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今年11月3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次对直播服务流量造假、虚假宣传等作出直接规定。根据媒体统计,仅在今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就出台了3份文件。今年以来,已有不下10份相关监管文件出台。

业内人士认为,网红经济概念股的上涨更多是情绪炒作以及短期营销爆点的带动,失去业绩支撑的上涨,并不能为企业带来长期投资价值。辛巴涉嫌“带货假燕窝”一事,相关部门已经展开调查,也意味着监管部门再次出手,未来直播带货行业也将从“野蛮生长”进入规范期。

“‘直播带货’是近年来新兴的线上购物形式,但线上直播带货仍需受到法律的监管,主播在选品时也应当为消费者负责,以更加谨慎的态度加强对直播售卖产品的审查,才能实现直播带货的初心。”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常亮表示。

新京报记者 王萍

编辑 秦胜南 校对 张彦君

责任编辑:陈诗莹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