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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索菱因虚假陈述被罚 深交所下发关注函

新浪财经综合2020-12-12 10:19:270

来源:大众证券报

12月10日晚间,ST索菱(维权)(002766)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12月11日,深交所针对此事向公司下发关注函。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ST索菱存在《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违法事实。

具体来看,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ST索菱通过虚增营业收入、虚减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方式,《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71亿元,虚减费用766.3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79亿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44.78%;《2017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38亿元,虚减费用1209.0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50亿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8.13%;《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96亿元,虚减费用2425.2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亿元,占当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3.01%。

此外,ST索菱2017年未及时入账和披露4.25亿元借款,未及时披露担保7500万元、潜在付款义务1.17亿元;2018年未及时入账和披露2.30亿元借款。同时,ST索菱2018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存在重大遗漏。

鉴于ST索菱上述虚假陈述行为,证监会决定,责令ST索菱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肖行亦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其他16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上述罚款合计391万元。同时,证监会对肖行亦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5名责任人分别采取5年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在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达后,ST索菱曾自曝公司实际造假多于证监会调查。而在这份处罚决定书里,部分当事人的罚款减轻,总额由告知书的拟罚417万元减至391万元;对“用于肖行亦个人用途”的资金认定,也由告知书的3373.62万元缩减至1104.29万元。

12月11日,深交所向ST索菱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已经对行政处罚涉及的以前年度会计差错做出了更正、相关违法行为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原因。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认为,凡在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索菱,并在2019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值得关注的是,ST索菱正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2020年11月12日,ST索菱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通知,债权人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该申请能否被深圳中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破产相关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若法院依法受理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目前,债权人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记者徐海峰 实习记者肖宏娟

责任编辑:陈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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