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20229

德州银行仨分支行长诈骗获刑 借道信托踩雷损失2.6亿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2020-12-16 20:25:085

德州银行仨分支行长诈骗获刑,借道信托踩雷损失2.6亿

原创 汪锈波

来源:分支行观察

引言:德州银行风险管理亟须加强。三位分支机构负责人都因诈骗罪获刑,借道恒丰银行、渤海信托发放贷款,本息损失近2.6亿元,关联交易,贷款大户隐藏名称不披露,内控短板何时补齐......

近日,德州银行滨州分行原副行长朱振宇诈骗11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因病未收监引众多媒体关注。

2015年8月至12月,朱振宇在明知自己没有实际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利用其德州银行滨州分行副行长的身份,找企业顶名借款,编造借款企业需要贷款周转资金等虚假理由,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假借英姿绳网公司、鑫锋工贸公司、恒基木业公司的名义与王某经营的滨州市蓝色物资有限公司、张某签订借款合同并作为担保人,将所借款项全部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短短四个月内,朱振宇实施诈骗4次,得款1100万元。

一审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认为,朱振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企业名义,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00万元;责令被告人朱振宇退赔被害人1097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朱振宇以“他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认定的数额没有扣除已还款部分;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行长民间借贷,平原支行违规担保被判赔偿

德州银行平原支行原行长赵永辉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2012年7月,德州银行平原支行行长赵永辉让栗洪涛帮忙为其借款,栗洪涛联系山东汉德酒业有限公司借给赵永辉120万元,山东汉德酒业有限公司以转账的形式给付赵永辉120万元,赵永辉出具借条。

2012年7月10日,德州银行平原支行出具了加盖有“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支行信贷专用章”的担保函一份,担保函约定“借款利率为国家规定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我行决定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若在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前借款不能归还,我行将无条件的偿还该笔借款本息”。

2013年1月18日,赵永辉归还本金20万元,余款及利息一直未还。后该笔债权本金100万元及本金120万元的利息的债务,被转让给李庆恩,赵永辉及平原支行被告知。

李庆恩要求赵永辉及其配偶、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支行等三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自2012年7月9日起至2013年1月18日止按本金120万元计算,自2013年1月18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本金100万元计算,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经山东大禹司法鉴定所鉴定,担保函上的印鉴与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支行提供的印模为统一印章。

2015年5月,经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该担保有效,平原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执行划扣德州银行账户资金230万元(含借款本息),将其中的100万元支付给了李。为此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支行不服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德中商终字第458号民事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2017年2月2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其申诉。

值得注意的是,德州银行平原支行庞某证实,自己负责保管“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支行信贷专用章”,没有用章登记,赵永辉平时有机会拿到章。

此外,赵永辉明知贷款人使用虚假购销合同、借款用途虚假的情况下,仍审批同意并向德州银行信贷审查委员会提交审核,违法发放贷款40万元,到期后借贷人及担保人皆无力归还,给平原支行造成重大损失,犯违法发放贷款罪。

2012年10月,平原县冠东制粉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另案处理)为归还平原县冠东制粉有限公司欠德州银行平原支行的120万元贷款,找到平原支行信贷员宫某,让其帮忙借款40万元,宫某找到时任德州银行滨州支行信贷员战某借款40万元借于张某,为此宫某、战某两人得利息3.2万。张某将欠平原支行的120万贷款归还后,于2012年11月6日又申请一笔100万元的新贷款,并提供一份60万元、一份40万元的两份供销合同。其中40万元供销合同为宫某、战某确保收回张某欠款,提供给张某40万虚假供销合同。宫某向赵永辉说明了该40万虚假供销合同情况,赵在明知40万购销合同系虚假的情况下,仍审批给张某该笔贷款。2012年11月6日,德州银行放贷后,张某将贷款用于归还个人借款,贷款到期至今未归还贷款本金。

2016年8月,宫某、战某为弥补损失向平原县公安局上缴涉案款21万元,并由平原县公安局转交于德州银行,现还造成德州银行经济损失(本金)19万元。

截至2014年11月29日,其相应利息为113994.86元,造成德州银行平原支行经济损失303994.86元。

此案中,除了赵永辉违法发放贷款外,德州银行平原支行宫某、滨州支行战某向张某出借资金获取利息,违反银监会《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的规定。

乐陵支行原行长真假公章担保借款1300余万,挪用6359万元

德州银行乐陵支行行长王金峰犯诈骗罪、挪用资金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2015年2月5日、2015年9月30日,王金峰利用担任德州银行乐陵支行行长的职务便利,分别将本单位管理的孙某的3400.3803万元、2959.0796万元的定期存款本息挪出,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2015年7月21日至12月28日,王金峰先后六次从他人处借款共计916万元,并在借款合同上加盖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的公章,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截至2015年底,王金峰欠下巨额债务,已无偿还能力。

2016年1月30日至同年2月2日,王金峰利用伪造的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的公章三次向他人借款共计397.5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简单来说,上面几行话已经讲清了王金峰的犯罪行为。其实,分支行观察仔细研读了证人证言,供词,有很多内容揭示了德州银行的管理,摘取部分内容,一起学习。

......

当时王某峰还签了保证借款合同还有借款条及收款条,并加盖了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的公章。当天其用建行卡向王某峰的德州银行卡上转账200万元,王某峰说把钱先转到他自己的个人帐户后再转到德州银行的公户上;

借条是2016年1月31日打的,上面有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的公章做担保和王某峰本人的签字;

徐某的证言,证实其在山东一通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上班,负责跑银行拿对账单和银行贷款。2016年春节后,其在蔡某安排下到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云支行提交贷款资料,不久有3515万余元贷款到一通管业德州银行公户,蔡某让徐某将该笔贷款转给胡升全的帐户,后又有3000万元资金到账,徐某又将该笔款项转给胡升全帐户;(注:庆云支行贷款三查制度在哪里?)

田某的证言,证实2015年9月30日一早,时任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行长的被告人王某峰到田某所在的德州银行庆云北海社区支行办理存单挂失业务,王某峰称是一个大客户的事挂失很急,田某安排银行职员郭某1办理了该挂失业务。王某峰提供了胡升全身份证复印件及需要挂失的三张存单的信息,业务办理完毕后挂失款全部转入了王某峰提供的卡号62×××70、户名胡升全的德州银行卡,三笔挂失款共计29590796.4元,其中本金2952万元,利息70796.4元。(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办业务,便民还是好骗?)

丛某的证言,证实其是德州银行庆云北海社区支行员工。2015年9月30日,被告人王某峰去庆云北海社区支行办理过存单挂失业务。是该支行员工郭某1具体经办的,使用的丛某的工号办理的这个业务,因为当时做完业务后一些资料不完善,需要补充后存档,然后支行长田某让其补的资料,其在上面签的胡升全的名字。应该本人签名,其为了完善手续就签了,没有经过授权。(员工职责混淆,代签字,违法不知,行长指挥)

朱某的证言,证实2015年1月26日,被告人王某峰带着储户在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办理存款业务,朱某具体办理,存款业务使用胡升全和孙会泉身份证办理,共存了8张存单7600万元。2015年1月28日王某峰以客户生病为由找朱某办理了胡升全三张存单共3400万元的挂失业务,之后朱某调动到陵县支行工作,其交接工作给黄某。

孙某1的证言,证实2015年2月2日其竞争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副行长后开始任职,2月3、4号行里给其办理的A级授权卡。被告人王某峰在2015年1月底挂失了几张面额为3400万元的存单,挂失时其不知道。2015年2月5日其接到电话让其去营业室做个授权。其下去后看到王某峰也在营业室,正在3号柜孙某2那里看着办业务。孙某2说是补存单,存单户主是胡升全,数额3000多万。其问存单户主怎么没有来,王某峰说这是领导的钱不方便出面,让其帮着办,当时有身份证复印件。其就做了授权。孙某2将定期存单补了出来,补出来后存单的资金接着转到了胡升全的一个德州银行卡上。存单一共是三张,一张2000万元,一张600万元,一张800万元,共计3400万元。接收存款的是胡升全62×××70帐户。当时黄某是B级授权,办业务时她去人民银行了,回来后在凭证上补签的名字。(柜员,授权A、B失守)

孙某2的证言,证实其是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前台柜员。2015年2月5日有笔3400万元的定期存单补发业务是其经办的,其记得当时补发了三张胡升全名下的存单,一共是3400万元。2015年1月28日王某峰来营业室找会计主办朱某让他挂失三张存单,因为有三张存单所以朱某交给三个柜员办挂失业务,有其、刘鹏、王帅。办的时候王某峰跟三个柜员说当时存款的是大客户,为了大客户拉存款,所以不用客户来让直接办理挂失业务。其三人因为都是新来的,没有什么经验就按照领导的意思去办了。办完挂失后需要7天的时间才能再补发存单。2015年2月5日补发时间到了,王某峰来到营业部找黄某说有几个补发存单的业务,黄某说都让其做。因为补发大额存单需要授权,王某峰找的孙某1用A级授权做的补发业务,还是补了三张存单,补完后接着将存单上的钱转到了胡升全名下的一个卡上,卡号是62×××70,这个卡在王某峰那保管着,转完钱后王某峰将胡升全的银行卡拿走了。挂失申请单和转账凭证上都有胡升全的签名,是银行保安签的。

黄某的证言,证实其是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营业部会计主管。2015年2月5日王某峰办理了3400万元资金定期存单补办手续,因黄某未在银行,该笔业务由孙某2经办,孙某1授权,黄某回来后补签了签名,该笔3400万元全部转到胡升全德州银行帐户62×××70。2016年1月29日,王某峰让李某在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同城往来交换待转户”上记账透支了65617784元,这笔款打到用户名为胡升全62×××47帐户上,之后王某峰又让刘丹从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在乐陵农村信用社的一个内部户上透支了同等金额的65617784元转回到“同城往来交换待转户”上。以上业务均由黄某授权办理。

甘某的证言,证实其是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员工。2016年1月29日被告人王某峰带着一个女的来办理存单到期支取业务,这个女的拿着孙会泉和胡升全的身份证开了两张卡,然后又拿出孙会泉两张存单,一张1000万元的、一张248万元的来办理到期支取业务,其按照流程给正常办理的。本息转账支取的,转到孙会泉新开的卡号为62×××54的卡上了,一共本息是12892191.1元。代理人信息其没留,主管黄某说是王某峰行长的客户不用留了。(黄某今何在?)

张某1的证言,证实其自2016年2月担任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行长。其任职后,德州银行审计部的来乐陵支行审计时,其才知道被告人王某峰利用挂失、补挂储户存单的方式将储户在德州银行的存款取走使用,一共做了两次,一次是在乐陵支行做了3400万元,一次在庆云支行办的,一共是挪用储户资金65617784元、到期后储户来取款,王某峰没有资金来填补他挪用的资金,所以他让支行员工先做了个内部挂账将资金做到了储户(胡升全)帐户,储户将存款的资金取走了,王某峰为了平账,又将这笔账通过德州银行在农信社同业帐户虚挂账的方式来平,这样相当于其使用德州银行的资金来补上了其挪用的储户资金。2016年2月21日的时候,德州银行的李书华行长给其打电话说有3515万余元已经到胡升全的内部帐户上了,剩下的让其和庆云支行的刘洪成行长联系什么时候到账。过了一段时间,刘洪成和嘉诚置业的会计任凤娥和李书华行长来到乐陵支行,任凤娥在乐陵支行办了张银行卡,有3000万元的贷款转到了任凤娥的卡上,然后任凤娥将3000万元转到了山东一通管业有限公司的帐户上,然后通过一通管业有限公司帐户转到胡升全的帐户。另外2016年2月6日,王某峰转到乐陵支行内部帐户上45万元,这45万元和以上两笔款项凑足了65617784元。之后其安排黄某将当时虚挂在同业帐户的65617784元冲销了。

据王金峰供述,“2015年9月30日又有一些债务快到期了,我又想通过这个方式来堵窟窿,然后我又和蔡某商量接着挂失这个事……因为我已经在乐陵办过一次,这么大额度办理存单挂失害怕引人怀疑,另外我和庆云北海支行行长比较熟悉,所以我就去庆云北海支行办理了这笔业务。我找到德州银行庆云北海社区支行行长田某,给他说我这里有2000万、700万、252万元的共计2952万元的定期存单,需要办理挂失补办业务,让他给我办理。因为田某是我在庆云支行时提拔起来的,他也没有多问就给我办理了挂失补办业务。

2019年12月27日,中国银保监会德州监管分局批复,同意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云北海社区支行终止营业。

银保监会行政处罚方面,2018年5月14日,德州银行因贷款资金部分转存保证金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向客户转嫁成本、信息科技风险管控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罚款140万元;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因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被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罚款50万元。

仨支行长违法违规给德州银行带来重大损失,以及业务办理过程中,部分支行员工塌方式违法违规,未见监管监管。至于德州银行踩雷丛林铝材,损失逾2.6亿多有报道,分支行观察不做赘述。

免责声明:自媒体综合提供的内容均源自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并获许可。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新浪立场。若内容涉及投资建议,仅供参考勿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责任编辑:陈鑫

0005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