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20237

珠江实业景豪坊项目诉讼案获受理 涉资19.44亿

观点地产网2020-12-16 20:35:116

原标题:珠江实业景豪坊项目诉讼案获受理 涉资19.44亿 来源:观点地产新媒体

观点地产网讯:12月16日,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一诉讼案件获得立案受理的事项,涉及借款本金共19.44亿元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维权费用。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此次案件中珠江实业为原告,被告包括广东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一)、广州市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二)、广州市熊光投资策划有限公司(被告三)、广州市景点商业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四)、景治君(被告五)、李巧珍(被告六)、景艺杰(被告七)、苏洁贞(被告八)、景艺晖(被告九)。

据悉,景兴公司、熊光公司为亿华公司股东,2017年年末,珠江实业因意向投资“景豪坊项目”而拟入股亿华公司及对亿华公司进行债权投资。2018年1月16日,珠江实业与被告一至被告四等主体签订《广州市景豪坊项目合作合同(珠江-安信)》等,各方约定珠江实业通过“股权+债权”的形式对亿华公司进行投资,珠江实业受让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亿华公司41%的股权成为亿华公司的股东,并向亿华公司提供11.13亿元的债权投资,九被告按合同约定提供抵押物及/或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合同签订后,珠江实业分别于2018年1月31日、2月12日、3月20日、3月27日向亿华公司发放4笔借款,金额合计11.13亿元。

后为满足亿华公司资金需求,珠江实业再与被告一至被告四签订《广州市景豪坊项目合作合同补充协议一》,约定各方就主合同达成补充协议,约定原告向亿华公司追加投资8.4亿元,以及各被告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而后,珠江实业分别于2018年6月22日、6月29日、7月10日、9月20日向亿华公司发放5笔借款,金额合计8.4亿元。至此,珠江实业已履行完毕涉案借款发放义务。

但如今,鉴于亿华公司未按期偿还利息,其余各被告未履行担保责任,景兴公司未办理全部股权出质登记手续,景兴公司未办理全部抵押物抵押登记手续等行为已构成违约,珠江实业称其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要求各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和担保责任。

为维护公司权益,珠江实业作为原告依法对九被告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亿华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8.31亿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及罚息;确认被告二所应承担的连带责任及违约责任;判令被告三至被告九承担连带责任及违约责任;判令九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相关维权费用。

同时,珠江实业依法向法院对上述九被告以及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亿华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1.13亿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及罚息等。

目前于2020年12月15日,珠江实业收到法院出具的(2020)粤01民初2159号和(2020)粤01民初2160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针对此次诉讼,珠江实业于公告中表示,上述案件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珠江实业正在对相关债权担保措施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对亿华公司相关债权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出现减值情况,珠江实业将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0006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