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现金 4家公司收央行罚单!
中国基金报2020-12-24 02:43:550阅
原标题:拒收现金 4家公司收央行罚单!
12月23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北京空港兴航达客运有限公司、北京鸟巢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分公司、北京乐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因拒收现金被中国人民银行处以警告。
这张罚单成为自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下称“第18号公告”)发布后,人民银行开出的首张针对拒收现金的罚单。
第18号公告发布当天,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曾透露,今年9月以来,拒收现金专项整治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央行各分支机构正在判定是否要给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开具罚单。
该负责人表示,经过近几年的宣传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问题总体得到缓解,但仍有一些商户、机构等主体对自身在现金收付中的责任和义务存在不同程度的认识误区和偏差,或者基于成本控制、用户体验等原因,存在不愿意收取现金等现象。
特别是今年疫情的出现,对现金收付环境又产生了新的影响,拒收现金问题有所反弹。
第18号公告重申,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同时,第18号公告聚焦公众日常生活消费的高频场景,并明确鼓励支付方式和谐发展,尊重公众支付方式的自主选择权,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提醒公众,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应妥善保留相应的证据或线索,通过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和举报,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责任编辑:戚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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