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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志坚接替李小加:港交所代理集团行政总裁上任 基本年薪700万

新浪财经综合2021-01-03 21:28:320

戴志坚接替李小加!港交所代理集团行政总裁上任,基本年薪700万,李小加获任董事会高级顾问

来源:财联社

财联社(北京,记者高云)讯,2021新年伊始,港交所代理集团迎来新一任行政总裁。

2021年1月3日,港交所公告,戴志坚接替李小加职务,于2021年1月1日起出任香港交易所代理集团行政总裁。

公告显示,戴志坚的报酬待遇包括基本年薪700万港元,此外还包括分红及股份授权,戴志坚声明其持有香港交易所股份11.05万股,根据雇员股份奖励计划下尚未授予的奖授股份合计3.8万股香港交易所股份的权益。

此外,港交所前任行政总裁李小加已获委任为董事会高级顾问,自2021年1月1日起,为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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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年薪700万港元

公告称,依照香港交易所于2020年9月29日刊发的公告,有关委任戴志坚先生接替李小加先生职务,于2021年1月1日起出任香港交易所代理集团行政总裁。

2021年1月1日起,戴志坚已获委任为香港交易所代理集团行政总裁及董事会成员,戴志坚同时继续担任香港交易所联席总裁及首席营运总监。此外,作为代理集团行政总裁,戴志坚出任下列职位:香港交易所董事会常务委员会及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成员、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及GEM上市委员会成员、上市政策小组成员。戴志坚于董事会及旗下委员会的任期将与其出任香港交易所代理集团行政总裁的任期相同。

公告同时公布了戴志坚的相关资料,年龄为58岁,戴志坚于香港交易所集团担任的其他职位包括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期交所)及联交所行政总裁。

其他职位包括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司主席、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及用户委员会主席。其他主要职务包括中华证券交易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12~)。

前任职务包括香港交易所结算主管(2016-2019)、联席集团运营总裁(2017-2018)、环球结算(亚洲)业务主管(2014-2015)、股本证券与定息产品及货币业务联席主管(2013-2014)、交易科主管(2010-2013),以及衍生产品市场发展及营运主管(2003-2010),期交所—产品部主管(1998-2000)ABN-Amro Bank NV财资管理部高级副总裁(1995-1998),Royal Bank of Canada(加拿大皇家银行)财资管理部主管(1994-1995),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一般银行业务及财资管理部不同职位(1984-1994)。

资格方面,戴志坚为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士。

此外,根据与香港交易所签订的委任函,戴志坚于2021年1月1日起已获委任为香港交易所代理集团行政总裁,直至香港交易所新任集团行政总裁委任止。根据其委任函的条款,戴志坚的报酬待遇包括基本年薪700万港元,戴志坚也符合相关资格收取由薪酬委员会建议并经董事会批准的奖金及股份奖励。此外,作为全职雇员,戴志坚也可获得其他实物福利及参加香港交易所的公积金。

至公告日,戴志坚声明其持有香港交易所股份11.05万股,以及根据雇员股份奖励计划下,尚未授予的奖励所授股份合计3.8万股香港交易所股份的权益。

前任总裁李小加获委任为董事会高级顾问

在上述公告中,港交所对前任总裁李小加的离任做了说明。

公告称,李小加已于2020年12月31日退任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及终止香港交易所董事会成员的职务。董事会感谢李小加在过去11年的杰出贡献及出色领导。

在其出任集团行政总裁期间,香港交易所由地区交易所成功转型成为全球领先的金融基础设施集团之一。2021年1月1日起,李小加已获委任为董事会高级顾问,为期6个月。

李小加在港交所任职期间,成绩斐然。

港交所2019年的年报显示,港交所2019年实现收入及其他收益163.11亿港元,溢利93.9亿港元,两项数据同比2009年分别增长为131.86%、99.62%。联交所2009年平均每日成交金额623亿港元,同比下降14%;收入及其他收益70.35亿港元,同比下降7%;股东应占溢利47.04亿港元,同比下降8%。

李小加曾经主导“沪港通”、“深港通”、同股不同权等多项革新,李小加在告别信中表示,“香港交易所将继续作为连接内地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翻译器和转换器,为中国经济发展和金融开放发挥重要作用,增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互联互通自开通以来截至2020年12月30日,南向资金合计高达17247.05亿港元,北向资金合计达11993.30亿元。今年以来,南向资金累计高达6664.26亿港元,北向资金累计高达2058.54亿港元。

修改主板上市规则也是一大创举。彼时与阿里巴巴上市失之交臂,是港交所一直以来的遗憾。2018年4月30日,修订后的港交所主板《上市规则》正式生效,允许尚未盈利、无收入的生物科技发行人以及不同投票权架构的新兴及创新产业发行人,在作出额外披露及制定保障措施后在主板上市。虽然之前错失了阿里巴巴,港交所仍迎来了新规则下的首家内地公司——小米集团。

“我要衷心感谢李小加先生在过去十年中的杰出领导及对香港市场的贡献,我亦代表董事会感谢他尽量付出时间来确保我们顺利过渡。董事会有信心他的继任过程将顺利有序,而集团拥有坚实的基础。”香港交易所主席史美伦曾表示。

责任编辑:陈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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