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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金融支持 助力乡村振兴

金融时报2021-01-05 04:44:330

  加强金融支持 助力乡村振兴

  本报记者 李珮

  “十四五”开局之年,如何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解决好“三农”问题,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给出了明确答案。

  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发言时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

  从中央的工作部署可以看出,在新发展阶段,全面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需要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发挥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和组织的带头作用,并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把握节奏、精准施策。

  当前,围绕乡村振兴,在对技术、设施、就业、产业等存在突出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精准帮扶的同时,金融也在持续发力、分类施策。一方面,健全适合乡村振兴发展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增加农村金融供给;另一方面,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拓宽乡村振兴融资来源,发挥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

  不仅如此,在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中有关“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支持力度”“创新债券市场融资工具和产品”等政策支持下,发挥着枢纽作用的资本市场也逐渐成为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金融工具。

  2020年底,云南省落地了规模为10亿元的首单“三农”专项金融债,填补了“三农”金融债券市场的空白;农发行发行了规模为20亿元的20年超长期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精准扶贫、水土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加大对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

  而随着我国持续严把疫情防控关,经济加快复苏后展现出巨大的发展韧性和蓬勃活力,2021年,在全方位的政策引导下,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已按下“快进键”。

  “十四五”时期,将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需要完善普惠金融政策工具,健全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体系,创新金融产品供给机制,切实增强财政金融政策合力,更好发挥农业农村领域财政撬动放大作用。同时优化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促进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不仅在中央层面,各地也在政策层面落实细化举措。2020年11月底,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在第55条提出,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将更多资源配置到乡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大商业银行对乡村振兴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推动新技术在农村金融领域推广运用,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为乡村振兴提供金融服务。

  推进乡村振兴,落实精准施策,作为乡村振兴的金融主力军,金融机构责无旁贷。2020年12月25日,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国开证券湖南省分公司等10家金融机构组成联合体,与湖南省通道县签署了《金融机构联合支持通道乡村振兴合作备忘录》,为当地乡村振兴提供投融资支持。此前,长安信托、中诚信托、杭工商信托相继备案落地了乡村振兴慈善信托,将信托资金用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察右中旗和察右后旗、甘肃省临洮县等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事业的发展。

  2021年,金融业将积极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金融机构在做好对政策充分理解与把握的基础上,发挥股权、债券、期货、保险等金融市场功能,寻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切入点, 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 引导金融资源持续流向“三农”领域,以金融的力量为乡村振兴筑牢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李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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