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群兴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原标题: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ST群兴 公告编号:2021-002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上市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群兴,证券代码:002575)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5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值达到13.4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近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控股股东成都数字星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星河”)持有的公司 275.00 万股股份被司法拍卖,占公司总股份 0.44%,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成都星河被动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股票 10,137.00 万股,持股比例由 16.83%降低至 16.38%。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9)。
7、公司控股股东成都星河持有的公司3,089.00万股股份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拍卖。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48),司法拍卖竞价结果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64)。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披露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8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20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0)、《关于选举新任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48),并于2020年12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6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有关诉讼告知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关于延期还款的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告知函〉预计无法按约偿还全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0、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披露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5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1、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2、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自查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并分别于2020年4月24日、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13日、2020年5月21日、2020年6月20日、2020年7月18日、2020年8月18日、2020年9月18日、2020年9月22日、2020年10月17日、2020年11月17日披露了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2020-039、2020-058、2020-073、2020-087、2020-088、2020-107、2020-117、2020-128、2020-129、2020-137、2020-15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 21,035.64万元(不含利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及第13.3.2条等的相关规定,前述资金占用事项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3、公司于2020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1),公司于2020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关于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于2020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于2020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于2020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于2020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6),于2020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再次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2),于2020年9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4),于2020年10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4),于2020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再次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8),于2020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终止与李玥筹划股权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9),于2020年11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锁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4、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后续按规定每月一次披露了相关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5、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20年6月24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6、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披露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142)、《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7、公司于2020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8、公司于2020年9月8日披露了《关于出售土地厂房的进展暨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出售土地厂房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4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责任编辑:李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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