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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对境外来浙人员增加“4+1”健康管理措施

澎湃新闻2021-01-07 16:17:320

原标题:浙江:对境外来浙人员增加“4+1”健康管理措施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客户端1月7日报道,今天(7日)下午3点,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第六十场。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的有: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峰,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所所长张严峻。

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骆莉莉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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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由陈广胜通报浙江省最新疫情情况——

1月6日,我省无新增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由英国输入),所排查密切接触者均已实施集中隔离。截至1月6日24时,我省已连续204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报告;现有在院治疗确诊病例9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5例,其中境外输入24例。

1月6日晨,杭州市发现一例境外输入复阳无症状感染者,系某民办培训机构外籍教师,居住于拱墅区。该感染者曾于2020年4月在英国核酸检测阳性,无临床症状,居家隔离后核酸检测阴性。2020年12月16日自广州入境,在当地集中隔离14天后解除隔离。1月2日抵达杭州。1月5日因单位要求前往医院采样检测,经确认核酸阳性。杭州市立即开展流调排查,对167名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313名一般接触人员实行居家健康观察;对感染者工作单位及所经餐馆、咖啡店等场所进行终末消毒;目前累计检测人员样本480份、环境样本309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该例境外输入感染者是我省加强重点人群主动检测所发现,如同2020年12月在杭州市某集中隔离点发现一例境外输入关联无症状感染者,在台州市、湖州市采集的进口冷链食品样本中先后检测出核酸阳性情形,都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坚持“早发现、早处置”闭环管理的结果,有利于切实消除病毒潜伏的风险隐患。为鼓励各地进一步关口前移、慎终如始织牢精密智控网,省防控办对排查出相关风险点的地区和单位给予了通报表扬。

下面,我就近期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作简要通报。

一、加强冬春季及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省委常委会强调要坚决打好冬春季疫情防控攻坚战,深化“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工作机制,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固根基,坚决守住人物并防、监测预警、集中管控、医疗救治、疫苗接种、健康宣教“六道防线”,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风险的不确定性,确保冷链物防闭环管控,确保不出现聚集性疫情,确保不发生院内感染,确保不发生疫情风险点失管漏管,力争不发生本土新增病例,继续交出防疫高分报表。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总体部署,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及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采取措施强化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环节防控。岁末年初尤其是春节期间,要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提倡采取视频形式举行。

原则上取消单位集体团拜和慰问、联欢等活动,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压减各类迎春活动。不组织大规模聚会聚餐,提倡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景区和娱乐场所接待规模。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管理在编在职人员休假出行活动,春节期间取消非公务出境活动,减少不必要的省外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倡导公众省内过年,引导企业省外员工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留浙休假,并做好关心服务工作。

二、加快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落地运行。我省按照“全受控、无遗漏”管理要求,根据各地实际,结合大数据分析,科学布局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努力实现相关产品全覆盖管控、全链条管理、全过程溯源。目前,全省已设立28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其中,公共集中监管仓20个、第三方集中监管仓7个、企业集中监管仓1个,集中监管仓总存储容量达6.7万吨。从2020年12月25日起,在浙江凡不能提供入关环节消毒证明或省外规范化核酸检测和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运抵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

围绕建立以集中监管仓为重要依托的闭环管理机制,我省夯实各环节责任链,明确进口冷链食品从报关或报备到消费全链条防控措施。加强运输环节管理,规定证照不全的冷链食品运输车辆就近进入集中监管仓。落地我省第一站的食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或进口商应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三证”齐全。经入关环节消毒尚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补作核酸检测。通过“浙冷链”系统上传的“三证”可作为下游生产经营单位进货查验凭证。

三、精准落实重点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针对疫情防控面临的新形势,我省对境外来浙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同时,配套建立“4+1”核酸检测机制,即对所有入境人员,在集中隔离初始进行1次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各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为进一步降低风险隐患,对日常健康监测期满的入境人员共同生活者也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着眼于进一步筑牢防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的核酸检测须由两个以上检测机构进行平行检测。

入境人员所在社区要加强必要的管理和服务,引导入境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减少风险隐患。

由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和邢台市南宫市,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铁西区、于洪区和大连市金普新区、沙河口区、高新园区,北京市顺义区、朝阳区,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近期出现散发病例或聚集性疫情,根据我省常态化精密智控机制要求,对被划定为高风险或中风险地区的来浙返浙人员,若无法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该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将引导到当地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此外,对已降为低风险的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等相关地区,已不再要求其来浙返浙人员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责任编辑: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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