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68127

1月起北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0.8%降至9.8%

10000100002021-01-13 11:19:450

原标题:1月起北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0.8%降至9.8%

1月13日,北京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1号),自2021年1月起,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0.8%降至9.8%,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

据了解,此前,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8%。费率调整后,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8%,较之前降低1个百分点,预计每年可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约110亿元。这次费率调整是落实“六保”、“六稳”的具体举措,有助于稳企业保就业,优化本市营商环境。同时,确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不降低、医疗保障制度平稳运行。

本市1月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在2月份进行征收,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需在2月份征缴期内按时足额缴纳上月基本医疗保险费,确保参保人员待遇享受不受影响。

责任编辑:李思阳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