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74040

辽宁大连:对入境人员实行“14+7+7”管控政策

央视2021-01-15 16:57:430

原标题:辽宁大连:对入境人员实行“14+7+7”管控政策

2021年1月15日辽宁省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发布,2021年1月14日0时至24时,大连市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和本地无症状感染者。截至2021年1月14日24时,大连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1例,本地无症状感染者32例,累计71个患者出院。

{image=1}

15日下午,大连召开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大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黎宝光介绍,鉴于当前大连市疫情防控形势,按照辽宁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统一部署,为有效防控入境人员传播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从严从细完善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人物同防等各项措施,大连市对入境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继续进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不符合“一人一户”居家隔离条件的仍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社区健康监测,共分6种情况:

(一)自大连口岸入境并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且相关检测结果无异常的在连常居人员,符合“一人一户”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实施7天“一人一户”居家隔离观察;之后,接续进行7天社区健康监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在定点集中隔离酒店实行7天集中隔离;之后,接续进行7天社区健康监测。

(二)自大连口岸入境并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且相关检测结果无异常、下一目的地为其他城市(北京市除外)的人员,能提供有效离连机票(车票、船票)凭证的,由专人专车转运至机场(车站、码头),经专用通道乘机(车、船)离连;不能提供有效离连机票(车票、船票)凭证的,在定点集中隔离酒店继续隔离至其确定离连具体安排后,按照上述流程离连。

(三)自大连口岸入境、下一目的地为北京市的人员,需在连完成“14+7”隔离管控后,由专人专车转运至机场(车站、码头),并经专用通道乘机(车、船)离连。

(四)自其他城市入境并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来连人员,本人、特定关系人及工作单位应在其抵连前72小时内主动向其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符合“一人一户”居家隔离条件的,由在连特定关系人或联系单位到机场(车站、码头)接站并送到社区封闭居家隔离,社区负责监管。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社区负责实施其7天集中隔离和7天社区健康监测。来连人员抵达后,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五)自其他城市入境未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来连人员,本人、特定关系人及工作单位应在其抵连前72小时内主动向其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由专人专车将其接回重新进行“14+7+7”隔离管控。来连人员抵达后,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六)自其他城市入境取道来连人员,未进行主动报备,经摸排发现的,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已在第一入境地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由其所在社区或村委会安排补齐7天居家隔离观察(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和7天社区健康监测;未在第一入境地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由其所在社区或村委会安排重新进行“14+7+7”隔离管控。

其中,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其间第2次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要在第14天时进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和7天社区健康监测期间,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都要在第7天时进行。有关费用自理。

来连、返连的入境人员未按上述规定如实报备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由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入境大连市人员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健康码”转为红色。解除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继续进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健康码”由红色转为黄色。社区健康监测期间,“健康码”仍为黄色并限制其进入人员密集场所。社区健康监测结束后,“健康码”由黄色转为绿色。

(总台央视记者 黄璐 曹志宇)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