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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旗下公司为永煤提供自融“通道” 海通证券接连违规或遭降级

贝果财经2021-01-16 04:06:560

  率旗下公司为永煤提供自融“通道” 海通证券接连违规或遭降级

  本报记者/王力凝/北京报道

  永煤违约至今已经有两个多月,余波依旧未了。作为最早被调查的机构之一,海通证券(600837.SH)实际上并不是任何一只永煤存续债券的主承销商,其到底存在哪些违规行为?一度引发了各种猜测。

  现在,随着监管文件的公布,海通证券以及其子公司海通资管、海通期货和东海基金在永煤事件中的违规行为也得以明确。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调查结果,海通证券及其子公司存在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并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的债券,破坏了市场秩序。

  通俗理解就是,海通证券及其子公司充当了融资“通道”,帮助永煤集团进行了监管明令禁止的 “自融”行为。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2020年海通证券在债券发行中也多次被监管处罚。频频受罚也导致海通证券近一年来股价表现低迷。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月14日收盘,海通证券A股近一年来的涨幅为-15.81%,股价表现在49家上市证券公司中排在倒数第一位。

  规避央行规定,破坏市场发行秩序

  2020年11月10日,拥有“AAA”主体评级的河南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煤集团”)旗下的10亿元“20永煤SCP003”实质性违约,触发永煤集团其他债权的交叉保护条款约定情形,并殃及其母公司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的债券。

  永煤债违约之后,国内信用债市场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地震”——企业债券价格大幅下跌,机构加剧资产抛售,超过千亿元的债券取消发行。

  2020年11月18日,交易商协会发布消息称,根据调查获取的线索并结合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对海通证券启动调查。

  如今,随着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的公布,海通证券以及其子公司的违规行为得以公布。在海通证券层面,存在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两点,一是海通证券向下属子公司管理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下达交易指令,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了市场发行秩序;二是海通证券向下属子公司作为投资顾问或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下达交易指令,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规避央行相关规定。此外,海通证券还存在内控管理不到位的违规情形。

  同样,海通证券子公司海通资管、海通期货和东海基金也存在协助发行人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协助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东海证券、海通资管、海通期货和东海基金都收到了交易商协会的警告,并被责令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另外,交易商协会也将海通证券及子公司的有关违规情况报送给央行和证监会。

  海通证券及子公司的一系列操作,实际上就是此前监管明令禁止的债券发行人“自融”,也被称为债券的“结构化发行”。按照央行此前的规定,发行人不得以自己发行价的债券为标的资产进行现券交易。

  “通俗来说,就是发行人自己一手卖债券、一手买债券。”一位债券从业者告诉记者,在这种结构化发行中,券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成为融资通道,发行人通过认购资管产品参与债券发行,随后通过债券质押回购实现融资目的。

  该人士表示,之所以监管对这类业务明令禁止,是因为其没有按照债券正常的询价、议价方式确定,一般利率较低,难以体现真正的融资成本,就涉嫌操纵发行价格、利益诉讼,违反了市场的公平秩序。一旦发行人发生违约风险,出现流动性问题,还会引发资管产品违约等一系列风险。

  资管业务变成了融资业务,实际上是券商资管业务中长期存在的潜规则。在资管新规实施以来,国内券商都在积极“去通道”,不过仍然有机构顶风作案。此次海通证券、海通期货、海通资管、东海基金收到的4张罚单,也为业内的“结构化发行”敲响警钟。

  “本次相关信息以公告为准。”海通证券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公司已经发布了公告,提到了公司将针对本次自律处分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优化内部流程,促进相关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2021年评级或下调

  值得关注的是,早在2019年6月,就曾有市场传言称“海通资管结构化债券账户爆仓”,海通资管曾专门发布公告澄清,海通资管旗下没有任何结构化债券账户,更不存在爆仓的情形,并表示管理的所有产品投资运作正常,风控措施完善,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现在来看,海通资管旗下的产品是否完全不涉及结构化债券,也需要打上一个问号。

  2020年12月19日,海通证券公布了对永煤事件的自查处理结果,对北京债券融资部总经理夏某、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厉某、海通资管副总经理张某、海通期货副总经理姚某等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

  在此次公告中,海通证券并没有提到此次全面整改对公司的影响,只表示公司现在经营情况正常。

  处在国际金融中心的上海,海通证券不仅是上海证券企业的龙头,更是国内证券公司的龙头企业。债券业务,一直是近年来海通证券的业务强项。2020年底,国家发改委公布的2019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海通证券是全部87家主承销商中得分最高的机构。

  Wind数据显示,海通证券在2020年承销债券1726只,债券承销金额为4793.17亿元,排在所有券商中的第六位。

  债券业务规模快速发展之下,也给海通证券带来隐患。仅2020年,海通证券参与主承销商多次“踩雷”,涉及北大方正集团、宁波银亿控股、新华联控股、泰禾集团等企业债券违约。而在2018年~2019年的债券“违约潮”中,海通证券主承销的企业没有出现违约情况。

  不仅如此,2020年海通证券在债券发行中也多次被监管处罚。2020年7月,海通证券因为中核融资租赁公司债券发行招标过程中,存在承销费报价偏低的情况,引发市场质疑,被中国证券业协会启动自律调查。

  2020年9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信息显示,海通证券因在保荐中国天楹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证监会认定,海通证券中国天楹及其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标的金额占申请人净资产的比例计算错误,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差异,另外对中国天楹净资产收益率计算错误。

  在证监会公布的2020年评级结果中,海通证券被评为“AA”级。2015年,海通证券因为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导致2016年的评级下降为“BBB”。此后的2017年以来,海通证券的分类评级都为AA级。现在随着此次交易商协会的自律处分公布,证券行业内猜测或将影响海通证券在2021年的分类评价。

责任编辑: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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