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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签署《国歌条例》,12日将刊宪公布

新京报2020-06-11 21:31:250

原标题:林郑月娥签署《国歌条例》,12日将刊宪公布

新京报快讯 据香港政府新闻网消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六月十一日)根据《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签署经立法会通过的《国歌条例》。《国歌条例》明日(六月十二日)刊宪公布,之后即时正式生效。

林郑月娥说:‘国歌与国旗、国徽一样,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立法维护国歌的尊严,是特区应有之义。’

‘我很高兴《国歌条例》明日正式刊宪生效,标志着特区履行宪制责任,亦体现“一国两制”的精神。’

《国歌条例》为奏唱、保护及推广国歌订定条文,以维护国家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以及弘扬爱国精神。《国歌条例》所订明的罪行只涉及不当使用国歌,或公开、故意、意图侮辱国歌的行为。

林郑月娥说:‘我期望市民自觉尊重国歌,因此推广国歌的工作至为重要。为让下一代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以及遵守国歌奏唱的礼仪,教育局会更新学与教资源,并以通告形式向学校发出指示,支援学校教导学生。’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二○一七年九月一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国歌法》),并于同年十一月四日将《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根据《基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凡列于《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考虑到香港的普通法法律制度,以及香港的实际情况,特区政府决定以本地立法形式在香港实施《国歌法》。《国歌条例草案》在二0一九年一月提交立法会首读和二读,并在今年六月四日在立法会三读通过。

来源:香港政府新闻网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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