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拴绳入法:点赞之余还需有效落实
原标题:遛狗拴绳入法:点赞之余还需有效落实
半月谈评论员常磊
1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新的动物防疫法规定,携带犬只出户,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对饲养的犬只未按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可能被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除罚款外,还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多年来,遛狗不拴绳从而导致的伤人事件层出不穷,一直是民众热烈讨论的焦点和民生痛点,各界人士对完善宠物管理体系的呼吁一直不绝于耳。动物防疫法将遛狗拴绳纳入法规,“宠物危机”终于可以向着有法可依的方向逐步健全,是律法带给群众的一大幸事。此前,由于我国律法对于宠物饲养尚未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导致宠物饲养成本过低,事故责任归属模糊,进而饲养户泛滥,自我约束意识淡薄。而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中遛狗拴绳的规定,瞄准的恰是源头治理,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终于说到了广大群众的心坎儿里。
虽然过去各地政府均有设立相关的条例来规范城市居民的文明养狗行为,但一方面这些条例大都徒具形式,雷声大雨点小,缺乏法律约束力,另一方面一些条例仍然用的是管狗不管人的思维,落实的效率和效力不高。同时,有些狗主人为逃避宠物伤人的责任,直接将宠物遗弃的做法,更是导致“打狗人士”把矛头直接转向动物本身。由此,人狗矛盾逐渐成为常态,爱狗人士和反对养狗两个阵营的矛盾更难调和。而此次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如果能得以有效实施,正是对那些不守规矩的人予以有力重击,让两个群体处于一个合理、有序的空间。
良法善治,民之福祉。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本身的约束力度还要结合群众的合力意识。例如,可以把饲养动物管理和大中城市的社区管理结合起来,从城市街道到广大社区,可以采用相关部门派专人检查、志愿者监督、居民相互监督等手段,再利用公共资源进行调查取证,再把后续的惩治、处罚落到实处。遛狗拴绳入法的规定虽然加大了法律供给,提供了法律解决此类问题的途径,但在实际管理的过程中仍需搭配合理科学的条例和有效的制度规范,才能从根本上改善城市不文明养狗的问题。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
北京通州新任命了一位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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