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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歌起诉贴身衣物企业香蜜闺秀集团:侵权胡歌姓名权、肖像权

21世纪经济报道2021-01-30 14:33:280

胡歌起诉一贴身衣物企业!涉事公司去年完成近亿元A轮融资

这家品牌服饰摊上事儿了!

1月28日,微博认证为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杨曙光律师发布微博称,其受唐人影视、橘猫持明及胡歌委托,特就香蜜闺秀集团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胡歌的姓名、肖像进行商业宣传的相关事宜发表声明。

据该声明介绍,香蜜闺秀集团在未经委托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胡歌的姓名、肖像宣传其旗下的“香蜜闺秀GOSO”品牌服饰,将胡歌的肖像印刷在海报及产品外包装上,并标注“胡歌联合宣发款”、“胡歌携手助力”、“胡歌明星联合倾情推荐”、“胡歌携手香蜜闺秀联合宣发“等文字。

据南方都市报,香蜜闺秀GOSO为一贴身衣物品牌,其主要经营产品有文胸、家居服、保暖衣和内裤。记者在其网站和天猫旗舰店,未发现使用胡歌的姓名、肖像进行商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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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声明还强调,律师接受委托后分别走访了长沙、南昌、武汉、郑州、无锡、泸州、广州、深圳、东莞、自贡、重庆等地,发现其线下实体店均存在侵权行为,且使用图片统一,宣传物料统一、产品包装统一,物料及设计图均系香蜜闺秀集团统一提供。

据介绍,胡歌方(唐人影视、橘猫持明及胡歌)已委托律所向法院就香蜜闺秀集团的侵权行为正式提起诉讼。

创始人曾任都市丽人市场部负责人

公司去年宣布完成近亿元A轮融资

上文中杨曙光律师声明中提到,香蜜闺秀品牌侵权胡歌姓名、肖像权的主要是两家主体公司,深圳市香蜜闺秀服饰有限公司以及广东香蜜闺秀科技有限公司。

天眼查网站显示,该两家公司法人代表均为袁奇宇,其中,袁奇宇持有深圳市香蜜闺秀服饰有限公司65.17%的股份,持有广东香蜜闺秀科技有限公司50.64%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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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袁奇宇正式香蜜闺秀品牌的创始人。资料显示,香蜜闺秀的创始人兼CEO袁奇宇拥有十多年快消行业经验,包括八年宝洁市场部工作经验,曾任内衣品牌都市丽人市场部负责人。

2014年,香蜜闺秀成立,从内衣品类切入,主要面向下沉市场消费者,专注于舒适、高性价比的生活装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销售。成立至今,香蜜闺秀线下门店已近2000家,门店跨19个省份;疫情期间新增门店300多家。

2020年6月,香蜜闺秀还宣布完成近亿元人民币A轮融资,投资方为险峰旗云。香蜜闺秀表示,中国下沉市场拥有10亿人口,消费基数巨大,生活装品牌市场规模空间可达万亿。与此同时,下沉市场品牌渗透率尚处于较低水平,而主打舒适、高性价比的生活方式类品牌几乎处于空白。香蜜闺秀在初期顶层设计树立品牌形象时,以“高性价比”以及年轻消费者向往的“舒适自由”生活方式为定位,以充分契合下沉市场消费者品牌化需求升级、服装市场由无品牌散货向品牌服饰转变的大趋势。

在A轮融资完成后,香蜜闺秀将进一步加大本土门店等销售渠道的扩张,持续提升产品研发上的投入、线上线下全渠道的运营效率及数据中台的建设,打造供应链数字平台并扩大品牌影响力,致力于成为最懂下沉市场消费者需求的高性价比生活方式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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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针对侵权胡歌姓名权、肖像权一事,香蜜闺秀方面尚未做出回应,而胡歌方则表示:“对于一切侵犯胡歌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绝不姑息,并将通过法律途径追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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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基金报(记者:云龙)、南方都市报(记者:钱小莉)

责任编辑:薛永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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