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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实控人陆永华接到留置通知 协助监察机关配合调查

澎湃新闻2021-02-02 13:27:051

原标题:林洋能源实控人陆永华被留置配合调查,股价连续两日跌停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林洋能源,601222)2月2日早间公告,接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陆永华家属的通知,陆永华接到留置通知,正在协助监察机关配合相关调查事项。

林洋能源还称,公司对该事项进行核查,陆永华可以与管理层保持联系,并依程序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管理的决策。目前,未能知悉该事项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系。

前一交易日,林洋能源跌停,报7.28元/股。上述公告发布后,林洋能源再度跌停。

有关“陆永华因行贿失联”的消息多日前就在股吧等平台流传。对此,林洋能源曾回复称“公司的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没有失联情况,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林洋能源成立于1995年,总部位于江苏启东,2011年8月8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其产品涵盖智能、节能、新能源三大领域:包含智能电表、用电信息管理系统解决方案、智慧能效管理云平台及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投资、建设、运营光伏电站,提供光伏发电系统解决方案、光伏EPC及运维服务等。

在进入光伏行业之前,林洋已是中国最大的电表企业之一。2002年,陆永华在德国调研市场时发现,当地光伏产业发展方兴未艾。回到国内,他向高校科研院所取经,共同开展研发工作。2004年底,林洋的第一条光伏组件生产线投产,2006年林洋新能源(Solarfun)登陆美国纳斯达克。2007年、2010年,陆永华两度出让Solarfun股权,2010年底,“林洋新能源”归入韩国韩华集团旗下,更改为“韩华新能源”。

但陆永华不久后便重回光伏行业,2011年带领旗下林洋电子(后更名为“林洋能源”)登临A股。在2014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上,陆永华夫妇以62.4亿元人民币位列第216位。

陆永华曾卷入“电老虎”冯军案中。据财新网报道,冯军案起诉书显示,冯军夫妇涉嫌索贿、受贿对象几乎均为江苏籍民营企业家,其中就包括陆永华。

2017年3月,上海法院对冯军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人冯军利用时任江苏电力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受贿折合人民币4340余万元;被告人冯军7600余万元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法院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冯军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责任编辑: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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