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峰:建议延长金融领域的行政处罚追诉时效至5年
刘峰认为,亟需适当延长金融领域的行政处罚追诉时效,使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和纠正,更好地保护金融投资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他建议,充分考虑金融领域监管执法的特殊要求,修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延长金融领域的行政处罚追诉时效至5年。
“延长金融领域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是适应金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特点的必然要求。”刘峰表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金融机构的数量、业务品种、资产规模快速上升,随之也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甚至案件,部分涉案金额大,危害后果严重,且违法违规行为隐蔽性强,不易在短时间内发现。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近年来,银保监会持续加大金融市场乱象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一批涉案金额巨大、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关注广泛的重大案件,银行业保险业经营管理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在他看来,延长金融领域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是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客观要求。目前,监管机构受诸多因素制约,检查频次和覆盖面相对有限。实践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在两年后才被发现,有的甚至隐藏了数年之久才逐渐浮出水面。监管处罚因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超过两年而无法落实,导致违规经营者获得较大收益却付出较小的代价,助长了有章不循、铤而走险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致使部分机构和领域金融风险日益累积。
原标题:两会快讯 |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银保监局局长刘峰:建议延长金融领域的行政处罚追诉时效至5年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金融安全事关国家安全,适当延长金融领域的行政处罚追诉时效,加大对市场乱象和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是进一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深入遏制大案要案高发频发势头及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客观要求。”刘峰表示。
“但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和金融领域整治市场乱象的深入,监管机构在对金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中面临一个问题,即行政处罚追诉时效仅为二年的规定已不能满足监管执法的需求,导致超追诉时效的有章不循、屡查屡犯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得到应有处罚,相关责任人员没有被依法追究责任,相关金融风险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吉林银保监局局长刘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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