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01682

新买的二手百万豪车第二天就趴窝 检测公司十倍赔偿检测费

新浪财经综合2021-02-04 18:11:250

“违法车不能上路,买了一堆废铁。”

最近,江西省南昌市消费者陶先生颇为郁闷,因为相信了检车家机动车鉴定评估(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车家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花22万多元买回的一辆以为“没问题”的二手保时捷,后来发现这辆二手车不仅被换过发动机,发动机号和证件也不相符,属于不能上路的违法车辆。陶先生质疑检车家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欺骗消费者。

01

二手保时捷

买回家却开不了

1698元检测费白花了?

2020年9月5日,陶先生在网上相中一辆二手保时捷卡雷拉汽车,该车购于2006年,原价130多万元,车主要价25万元。为了核实车况,陶先生找到检车家公司,为这辆二手车“把关”。

{image=1}

“检测时我因为有事,中途并不在现场。”陶先生说,后来负责检测的师傅告诉他“三大件是好的”。听说车辆没什么大问题,陶先生决定购买。经过讨价还价,最终和车主以22万多元的价格成交。陶先生向检车家公司支付了1698元检测费。

{image=2}

陶先生没想到,车辆买回后就被发现全车漏电,换了新电瓶第二天就不能发动。来来回回找了很多家维修店,掏了2万多元的维修整理费用不说,问题也没解决。最后维修人员告知说这车“问题挺大”。

陶先生还以为是维修店家想多收费,就拿出检测报告反驳说发动机没有维修过。维修店却称这份检查报告“太假了”“发动机明显被拆过”,并当场取出发动机的主板,发现主板已经发霉。另外,车辆方向盘安全气囊也明显爆开过,经过了重新修复。

{image=3}

{image=4}

“我一听就懵了。”陶先生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这和检车家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结论完全不符。随后,他联系检车家公司的客服人员讨说法,并没有结果。经过几轮投诉,检车家公司才答应派人复检。

2020年10月20日,复检报告出来了,结果令陶先生吃惊。他买的这两二手车的发动机不仅被拆卸过,还被更换过。更换后也没有变更登记证书,发动机号与证件号码不符合,属于违法车。“这车上路要被查的,出了事故,保险也不赔偿。”陶先生说。

02

同一家检测公司

给出两份截然不同检测报告

车主质疑有猫腻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看到,检车家公司前后给陶先生出具过两份检测报告,一份在购车前,一份在购车出现争议后。关于发动机,两份报告的结论却完全不同。

第一份报告显示,共检测的数十个项目中,仅有“变速箱机脚垫”等个别项目存在“更换拆卸”,其余结论均为“未见异常”。涉及发动机的项目,“发动机总成”“发动机舱电脑板”“发动机舱零配件”“涡轮增压系统”等均为“未见异常”;“发动机是否分解维修”更明确结论为“未见异常”。

{image=5}

第二份却复检报告显示,“机舱存在明显拆卸和修复痕迹,发动机变速箱存在拆卸吊装,发动机号码与行驶证号码不符”,结论是“发动机存在更换”。

{image=6}

根据陶先生提供的一段录音证据,在发现车辆问题后申请复检时,检车家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发现检测存在重大的问题”。陶先生却表示:“检车家公司说发动机是第一次检测后才更换的。这一点我绝不认同,所以我没有在复检委托书上签字,只拿了报告”。

复检结果出来后,检测家公司称有专业法律团队帮助陶先生向卖家追诉,后来所谓的专业团队变成了外包,不仅要陶先生自讨腰包,还不能提及检测家公司和第一份检测报告。该做法遭到陶先生的拒绝。

03

“检测家”已

依照服务承诺

10倍标准赔付检测费用

陶先生表示,事发后卖家一度“玩消失”,自己还报了案。现在卖家找到了,对方亲口承认“明知故犯”。通过监控,也找到了具体的证据,该车的确更换了一台旧发动机。

“车辆更换发动机是因为出了事故,存在泡水的问题。卖家存在欺诈行为,目前我找了律师,正在商议启动‘退一赔三’。”陶先生说,“但检车家公司作为检测方,未尽到相关义务,给我造成的损失必须赔偿。”

记者发现,检车家公司在其官网上自称“检车家是国内领先的独立第三方车辆检测评估机构”“面向全国各地提供二手车检测,鉴定,评估,出具检测报告,委托检测鉴定事故车,提供二手车购前检测服务,淘车服务”。

{image=7}

该公司还承诺“我们只还原真实车况、让您避免买到事故车、水淹车、火烧车、大修车等问题车。我们不卖车,不导购,不促成交易赚取差价和佣金。客观、中立、专业、权威是我们立业之本”“在出具的检测报告中,如果确定我们检测师存在漏检错检事故车,水淹车,火烧车,导致委托人购买,检车家将承担检测费用的10倍赔付”。

2月1日,陶先生告诉记者,检车家公司已经依照服务承诺,按照检测费用的10倍标准,赔付了16980元。该公司曾要求他签订一份协议,内容是不在任何场合发表对该公司不利的言论。陶先生拒绝签字,并表示不会签订任何协议,因为赔付只是检车家公司应该履行的义务。

此前,《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向检车家机动车鉴定评估(成都)有限公司发去采访函。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收到该公司回复。

2月4日,陶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鉴于卖家在卖车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他已经联系律师,打算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向主张“退一赔三”赔偿。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刘铭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