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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卖部”起诉“大”券商 涉及东莞证券营业部老总5000万诈骗案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2021-02-05 22:3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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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券业行家

“小卖部”起诉“大”券商,涉及东莞证券营业部老总5000万诈骗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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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排遣节前压抑的心情,整理券商涉诉信息的行家,翻到一起“新鲜出炉”的判决:

东莞证券作为被告,因拖欠一家“小卖部”近12万元的货款,被判赔偿。

仔细研读之后,行家倒吸一口凉气:这其中居然牵涉到一起大案:营业部老总私刻公章,合同诈骗逾五千万,最终被判了无期。

“小卖部”起诉东莞证券

就在本周,裁判文书网新增一则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当事双方分别是东莞证券大连星海广场证券营业部(简称:东莞证券大连营业部或营业部)和大连糖酒批发交易市场鑫达经销部(简称:鑫达经销部)。

回想此前行家报道的券商涉诉信息,主要集中在员工“讨薪”和券商“追债”两方面。而这起案件的原告方,从名字上看,似乎只是一家“小卖部”。和“高大上”的券商,究竟有啥恩怨呢?

原来,2014年底,鑫达经销部与东莞证券大连营业部签订采购合同,由营业部原负责人于雷与鑫达经销部经营者赵晓军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

2017年内,于雷、孙某(营运总监)、邱焕成(司机)、刘某(时任理财经理)相继购买香烟(软硬中华、玉溪)、红酒、月饼、汤圆等物品,留下签字收条。部分货品由鑫达经销部送货上门或代为邮寄。

作为“小本经营”的一家店面(工商信息未查到注册资本),卖出了这么多货品,鑫达经销部的经营者却开心不起来:账虽然记下了,货款却迟迟未收到。

等待了一年之后,鑫达经销部将东莞证券大连营业部告上了法庭。

行家觉得,不就是几条烟几箱酒几盒月饼的事情吗?堂堂一家营业部,难道还能“赖账”不成?

果不其然,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先是一审判决,由东莞证券大连营业部支付鑫达经销部11.78万元以及对应利息。

而东莞证券大连营业部不服判决,发起上诉。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2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由该营业部负担二审受理费2165元。

营业部老总“萝卜章”诈骗

案子虽小,判决书中的一段描述,却引发了行家的警觉。

在上诉书中,东莞证券大连营业部辩称,“鑫达经销部一直与案外人于雷进行对接,于雷现已因合同诈骗罪被采取强制措施”。“采购合同的订立应为于雷的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行家进一步翻查发现,这位“75后”营业部老总(生于1976年6月),因合同诈骗罪,已于2019年6月13日被辽宁中院判了无期徒刑!

这是什么情况?

伟海精英数据显示,于雷自2004年1月起任职于大通证券沈阳大西路营业部;2013年7月起任职于东莞证券大连白山路营业部(2018年迁址并更名为东莞证券大连星海广场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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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判决书披露,自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间,于雷利用其营业部负责人身份,骗取投资人的信任,假借东莞证券名义,伪造合同和印章,签订“泰诚资本王朝系列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泰诚8号)、“内部优先级股权短期理财产品”等基金合同或者承诺协议,累计诈骗金额达5,194万元。

直到案发,除此前返还的340.49万元,其余资金都被于雷用于偿还此前欠下的高利贷,网络赌博和挥霍。

从受害者列表来看,不仅有37名自然人,还有两家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八建设有限公司和大连顺天阀门有限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前述鑫达经销部的经营者赵晓军,也是本案的受害者之一。他此前五次购买了所谓的“优先级短期理财”,都顺利收到了本息。最后一次买了80万元,只拿回了4.8万元。

虽然投资者因为轻信保本保息,高达10%的收益而被骗,可能存在过错。但行家还是要说句话:

当初宣传产品的是东莞证券营业部老总,合同也是在营业部办公室签的,还盖着东莞证券和营业部的公章。除非开了“天眼”,普通人能认出公章是萝卜刻的吗?

东莞证券是否失察

行家并非“圣母”,不会如“心惊报”那般替犯罪分子洗地。然而,行家还有疑问,东莞证券是否也有失察之嫌?

据于雷供述,此前在大通证券任职时已欠下200万元外债。为偿债,他借了高利贷,两年时间里“利滚利”,2015年的外债金额已达到800万元。

那么,东莞证券在任命其为营业部负责人之际,是否有过背调?

在大连营业部任职期间,他通过骗取客户资金的方式填补“窟窿”,更醉心于网络赌球妄想“翻本”,最终东窗事发。

作为营业部总经理,在任长达四年半时间,东莞证券对其行为是否采取过内控措施?

东莞证券代销的泰诚8号私募基金,当时处于封闭期。大连营业部留存了40余份空白合同。这也让当事人“趁虚而入”,通过加盖私刻的公章用来诈骗。

那么,东莞证券在代销私募产品,是否存在管理漏洞,客观上促成了“钻空子”呢?

事实上,2019年4月,大连证监局就曾下发监管函,直指东莞证券大连营业部内部岗位制衡失效,未能有效防控风险,在空白凭证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并对其采取责令改正并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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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判决书,2017年12月19日(星期一),于雷因无力偿还客户投资而向东莞证券总公司“坦白”。然而,东莞证券方面似乎并没有主动报案。直到三天后的2017年12月22日(星期四),东莞证券将其开除。次日,于雷向大陆沙河口分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

庭审证词显示,东莞证券向此案的受害者予以了部分赔偿,累计赔付895.78万元。(后台回复【东莞证券赔付金额】查看详情,有效期30天)

另一则发布于2020年4月的判决书披露,因在于雷任职期间购买“理财产品”被骗,多位客户起诉东莞证券。经法院调解,由东莞证券赔偿损失909万元。其后东莞证券诉于雷要求赔偿,一审驳回起诉,二审发回重审,目前没有下文。

这些损失,看起来也被算在了东莞证券的账上?是否最终由公司买单?

时任高管堪称“资深”

协会信息显示,东莞证券现有27家分公司,57家营业部。其中辽宁地区共有三家营业部,而在大连这一计划单列市的网点,仅有星海广场营业部一家。其现任负责人于2019年上任,此前未见记录。

在公司治理层面,东莞证券现为“一正三副”格局。高管序列中还有经纪业务总监、投行业务总监和自营业务总监,三位均在2020年8月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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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家翻出了东莞证券2017年1月向证监会递交的招股书,当时的高管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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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家注意到,上述高管中仅有两位有过经纪业务部门任职经历:其中,时任总裁陈照星先生,此前曾任经纪业务部业务经理,其后任董事长兼总裁;2020年10月起不再兼任总裁,由潘海标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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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副总裁兼合规总监的陈志峰先生,此前曾在东莞证券多家营业部任职。他于2019年5月起任东莞证券母公司锦龙股份(维权)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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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方女士自2013年起任东莞证券高管,目前身兼数职: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董秘。据行家私下打探,她在2017年前后分管经纪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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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业绩超过“同门”

与不少朋友的印象不同,东莞证券体量称得上中等偏上。协会2020年中期排名显示,东莞证券的营收排名第45位,接近南京证券;净利润排名第44位,超过国联证券。

就在半个月前,锦龙股份公告披露了旗下两家券商——东莞证券和中山证券2020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母公司口径)。

东莞证券全年实现营收24.48亿元,同比增长23.89%;净利润为7.62亿元,同比增长23.30%。

无论是数额还是增幅,东莞证券均超过“同门”中山证券。后者的营收为12.56亿元,同比增幅仅为1.62%;净利润为2.53亿元,同比增长10.00%。

具体来看,经纪业务为东莞证券主要收入来源:全年揽收11.94亿元,同比增长46.01%。行家此前曾经爆料,东莞证券以“万一佣金”作为揽客方式,但目前情况不明。

信用业务方面录得较大增幅,当期揽收6.48亿元,同比增长31.09%。资管业务收入0.76亿元,同比增长12.11%。

与证券行业整体走势不同,东莞证券自营业务颇为反常,营收同比减少28.79%,并且是连续第二年下滑;投行业务也出现了7.03%的降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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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东莞证券2020年财报、2019年年报(母公司利润表)

上市申请依然“搁置”

作为广东地区为数不多的未上市券商,东莞证券近年来颇有些坎坷。

早在2008年,东莞证券便已透露了IPO规划。2015年5月,由东方证券保荐,证监会受理了其在深交所中小板的上市申请。2015年6月和2017年1月,东莞证券两度披露了招股书。

转眼数年过去,东莞证券的申请仍被搁置。在证监会主页定期发布的申请首发上市公司列表中,东莞证券现已位列首行,且显示为“中止审查”。

投资者向锦龙股份董秘提问,收到的回复犹如“复读机”:

东莞证券IPO事项目前仍处于“中止审查”状态;公司将根据东莞证券IPO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行家不由得猜想,除了2017年实控人因单位行贿罪入刑外,前述管理人员涉案,是否也是阻碍其上市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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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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