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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被刑拘:“一作再作”,终究要还

新京报2021-03-18 22:17:040

原标题:郭美美被刑拘:“一作再作”,终究要还 | 新京报快评

在法治社会,任何人的行为都应该遵守法律规矩。谁敢去挑战公共利益与法律权威,法律就会让谁付出代价。

出狱不到一年,郭美美又“栽了”。

上海浦东警方透露,2021年3月11日,浦东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添加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减肥类食品案件,抓获生产人员曾某某(女,26岁),销售人员周某某(女,26岁)、郭某某(女,30岁)等32名犯罪嫌疑人,并对其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新京报报道,知情人士透露,上述通报中的郭某某正是郭美美。

郭美美何许人也?

2011年,她曾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虚假身份炫富而“暴得大名”,从此成为网络上活跃的早期“网红”。不过,没有高调几年,2014年,她便因为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直到去年7月份才刑满释放。

5年的牢狱生涯似乎没有改变郭美美多少。出狱之后,她高调如旧,摇身一变化身为DJ驻唱歌手,出入各大酒吧娱乐场所商演捞金。在外界看来,重获自由的郭美美似乎依然活得潇洒。

出狱后的郭美美当然有选择重新生活的机会,对于她曾经的过错,法律已经惩处,过去的经历也不该成为她的枷锁。

一直以来,很多人抱持的态度是:无论她以后要经历怎样的人生,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舆论都应该以平常心看待。

但事与愿违,如今,她再一次涉嫌违法犯罪,这是否说明,五年的牢狱生活,可能根本就没能让她真正洗心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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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上海警方刑拘郭美美的理由是生产、销售添加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减肥类食品,这可能已经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国家历来严厉打击涉食品犯罪的语境下,郭美美可能又要遇到“大麻烦”了。

根据《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处五年以上甚至更严重的惩罚。

根据目前的公开信息,我们不知道这次的涉案规模有多大,也不清楚郭美美在此次犯罪活动中扮演了何种角色?而郭美美会受到何种处罚,最终也要看法律的裁决。

但可以确信的是,这将又是她一次不光彩的人生经历。郭美美出生于1991年,不到30岁,人生却如此曲折起落,无论从何种角度去看,这都是一场个人悲剧。

当然,我们也无需去为她辩护什么。这一切都是她自己“作”下的,自己种的苦果只能由自己品尝。此次郭美美被刑拘,也再一次警示人们:在法治社会,任何人的行为都应该遵守法律规矩。谁敢去挑战公共利益与法律权威,法律就会让谁付出代价。

郭美美的所作所为,接下来只能由她自己承担了。但一个人的人生,到底还有多少次犯错的机会?

无论如何,“一作再作”,终究要还。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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