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71653

四部门明确学习教育等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5月1日起施行

新京报2021-03-22 23:21:050

记者:苏季 编辑:缪晨霞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的通知,明确学习教育等39类常见类型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新京报讯(记者 苏季)记者3月22日获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学习教育等39类常见类型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通知》指出,随着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各类应用程序迅速普及应用,但同时,App超范围收集用户个人信息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大量App通过捆绑功能服务一揽子索取个人信息授权,用户拒绝授权就无法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变相强制用户授权。

对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实施该《通知》,聚焦解决App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问题,规范收集个人信息活动。

《通知》明确了地图导航、网络购物、求职招聘和学习教育等39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要求其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

其中,求职招聘类App基本功能服务为“求职招聘信息交换”,必要个人信息包括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和求职者提供的简历;学习教育类App基本功能服务为“在线辅导、网络课堂等”,必要个人信息为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

据了解,国家网信办此前曾通报多款学习教育类App存在个人信息收集使用问题,如部分App在用户明确表示不同意打开位置权限后,仍频繁征求用户同意,干扰用户正常使用。

四部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指导督促本地区App运营者抓紧落实《通知》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切实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