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里“长”别墅?光明时评:要走出“不找事就没事”的监管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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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规范“乱占耕地建房”的法律、政策,在地方层面往往轻易被“现实利益”所抵消,其监督过于依赖于上级政府,这才是类似现象屡禁难止的根本原因。
朱昌俊丨媒体评论员
针对媒体曝光侵占农村耕地开发房地产乱象,3月27日,河南省信阳市政府官网发布公告表示,针对信阳市平桥区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信阳市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市纪委监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迅速开展调查,对违法占地建房将坚决进行拆除,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违纪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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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政府网站截图
“270多平方米的房子,只要45万”,还是联排别墅,如此高性价比的房子,当然不愁卖不出去。然而,“长”在耕地上的房子,再好也是违法的。近几年,国家对于耕地保护的制度完善和执法力度都在明显加力,然而在“新农村建设”等背景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现象依然时有发生,信阳市平桥区的做法,就是一个值得剖析的负面案例。
耕地上建房涉嫌违规违法,这是常识,基本不存在什么政策、法律普及不到位的情况。但是,从记者采访来看,当地从开发商到土地管理所,再到政务服务中心对此一边是“心知肚明”,一边却俨然都是一幅“这都不是事儿”的态度。而这一切,当地土地管理所所长的一句“上面不找事就没事”,可谓道出了本质。也即,规范“乱占耕地建房”的法律、政策,在地方层面往往轻易被“现实利益”所抵消,其监督过于依赖于上级政府,这才是类似现象屡禁难止的根本原因。
对于一些农户而言,耕地被占用后所获得的补偿,就短期来看可能确实是一笔不低的收入;而对地方政府来说,则意味着耕地价值的“变现”。当然,一些开发商就更有向农村“掘金”的动力。因此,即便都明白是违法违规操作,但在短期利益的刺激下,各方都很容易陷入一种“睁只眼闭只眼”的状态。破除这种状况,还是要激活监督,真正让法律、规则长出牙齿。
乱占耕地建房,并不是多么隐蔽的事。它能够“光明正大”开展,离不开各个方面的“配合”。像这起事件中,当地土地所所长甚至帮开发商一起劝说起了记者,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注脚。此外,一些规划的变更、手续办理,更是离不开相关部门直接开绿灯。因此,要改变这种状况,首先还是要提高违规操作的成本。
其实,从查处的一些违规侵占耕地的案件来看,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不可谓不严,但问题是,如果不是“上面找事”,其东窗事发的几率依然很低。因此,第一步便是要真正畅通土地违法使用的监督举报渠道,并且建立高效的处置机制。等到事情闹大、房子建成再来处理,往往纠偏成本增加,也削弱了监管公信力。此外,在追责上理应上提一级,而不能限于地方经办政府和部门。如信阳目前已表示“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违纪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问责”,但此一乱占耕地的现象,在媒体曝光前,相关方面难道真的毫不知情?这里面是不是存在消极处理的情况,同样需要严肃审视。当然,对占用耕地乱象加大追责的同时,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政策也应该继续完善和落实,真正让积极保护耕地者有更多的获得感。
此外,在“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工程的开展过程中,也要有针对性地防范各种打擦边球的乱占耕地行为。这次事件中就有个细节值得注意——有的别墅区是按照新农村建设的名目办理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还有的则是“借着修建学校,把土地从农民手里征收流转了过来”。很明显,这类操作就是借正规建设用地使用权来违规搞房产开发。随着乡村振兴的继续推进,对这种灰色操作,要有更明确的限定。
耕地保护,若过于依赖“上面找事”,难免力有不逮,也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拂逆。对个案的严肃处理不是难事,但要真正避免耕地保护上的利益分歧,激活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能动性与积极性,仍需要更多智慧和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张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