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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卷入“数据造假”案 涉事方涉嫌单位犯罪被立案侦查

贝果财经2021-03-29 23:05:451

原标题:聚光科技卷入“数据造假”案 涉事方涉嫌单位犯罪被立案侦查

本报记者 茹阳阳 吴可仲 北京报道

A股上市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300203.SZ”)涉嫌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的消息,引发市场关注。

3月25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通报称,近期生态环境部检查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落实情况时发现,聚光科技伙同排污企业进行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

通报内容显示,聚光科技承担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在线监测系统运维,3月7日~8日,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4#300平方米烧结机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拔掉在线监测设备采集管的方式,使违规生产期间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为停产状态,聚光科技员工赵某某、吴某某、李某某将虚假停产数据违规记录为正常。

对此,聚光科技相关工作人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尚未听说这件事,相关情况以公司的公告为准。”

3月26日,聚光科技发布公告称,鉴于涉事人员已签署《运维工作规范承诺书》,已于3月19日与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目前公司已针对在河北省的销售、运维情况进行自查。

上述通报提到,将针对聚光科技等公司的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在河北全省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清查,并将聚光科技及涉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员工,列入河北省污染源在线监测不良记录名单。绩效评级为A级、B级和引领性的工业企业,不得聘用有不良记录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自动监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等运维服务。

通报表示,根据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将禁止聚光科技参与河北省的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聚光科技等公司安装在河北省企业的设备,也将暂停验收、联网。

3月25日,聚光科技也因此收到了来自深交所的关注函,深交所要求公司对“是否面临处罚”“在河北省的业务收入”等情况进行说明。

在对关注函的回复中,聚光科技方面表示,目前公司员工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公司并未收到相关部门的任何正式立案或处罚文件;经本公司初步调查,案件所涉事宜系员工的个人行为;本公司及董监高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并未参与,公司认为不会因此受到相关行政或刑事处罚。

而根据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生态唐山微发布”于3月27日披露的信息,涉事方聚光科技迁安分公司因涉嫌单位犯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赵某某、吴某某、李某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刑事拘留。

芜湖生态中心长期关注环境问题,其项目总监张静宁曾向记者表示:“在线监测系统指的就是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在线监测系统有专门的维护规定,通常在线监测维护都是由第三方来做。如果发生数据造假等问题,负责维护的第三方和业主单位都要负相应的责任。”

聚光科技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中表示,公司2020年在河北省的环境监测设备和运维服务的销售收入总计1.05亿元,2021年相关业务的新建合同合计0.17亿元。2018~2020年,公司在河北省环境监测设备和运维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5%和2.6%。

值得注意的是,聚光科技近年利润出现断崖式下滑。Wind数据显示,2018年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尚为6.01亿元,2019年和2020年前三季度则分别为0.39亿元和0.42亿元,同比下滑分别为93%和87%。

不仅如此,聚光科技2019年年报显示,当年其获得的政府补助为1.64亿元,其中多项涉及监测技术相关项目。

责任编辑:张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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