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再遭强制执行剑指中信证券 业内:投资人不是慈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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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再遭强制执行!罗永浩怒斥被迫签署“流氓条款”剑指中信证券,业内:投资人不是慈善家
见习记者|陈靖
近日因新增一条执行标的为1016.2万元的被执行记录,罗永浩再成被执行人,引发舆论热议。对此,罗永浩在社交媒体高调回应称,此前为了给锤子科技续命,不得不签署了一份流氓协议。
4月15日,罗永浩本人发文称,近期即将发生的一起锤子科技相关的法院强制执行,来自锤子科技的某一个投资者。该机构在2017年锤子科技的融资过程中,在所有其他投资者都已签字并焦急等待救命投资款到账时,恶意拒绝签字,逼迫其个人签署强制回购股份的协议。并表示将公布该流氓事件的具体负责人及执行人的姓名和头像。他提醒后来的创业者注意躲开这种手段流氓的恶劣投资者。而从优先级上,这笔钱一定会在所有其他债务全部还清之后最后支付。
这究竟是罗永浩口中的创业者遭遇无良骗局,还是被刻意歪曲的正常投资行为?
从锤子科技股权结构并结合历史资料分析,罗永浩本次曝光企业剑指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大概率为该内部人员方浩。此后,来自企查查的微博评论证实了这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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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表示,本次罗永浩所曝光公司为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方浩此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目前担任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职务。此外,青岛金石灏汭投资由中信证券100%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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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金融法律方面的业内人士表示,股份强制回购条款是风险投资中为了实现退出和理想资本套现最常使用的方式之一,是保障资金退出时利益的一种手段。通常来说创始人应该对此保持警惕,并尽量提高形式回购权的门槛,降低行使回购权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投资人不是慈善家,也需要对背后的LP负责,怎么能被扣上流氓的帽子?”有私募投资人士向界面新闻表示,这一逻辑非常之荒谬。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许峰律师表示,“该事件中所涉及回购行为非常普遍,在自愿基础上的回购协议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
君联资本相关法律人士也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中信证券上述行为不存在违规。作为老股东,中信证券享有对锤子科技的新融资否决权。但是当时锤子科技业务已经出了问题,中信证券希望退出,因此提出了‘你先回购我,否则我不配合你做其他动作’的要求。罗永浩不赞同回购,因为回购意味着锤子科技账面的资金要进入中信证券,这可能也影响锤子科技的财务数据,进而影响新一轮融资。”
截至发稿,中信证券对该事件暂无回应。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罗永浩第一次被强制执行了。
为了做锤子手机,罗永浩曾背上6亿巨额债务。据悉,此前锤子科技经营出现危机,导致最多时欠了银行、合作伙伴和供应商约6个亿的债务,其中罗永浩签署了无限责任担保的1个多亿。
随后,罗永浩就被限制消费了。2019年9月4日,丹阳人民法院对罗永浩实施限制消费令,不得选飞机、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
2019年11月3日,在被丹阳市人民法院颁发限高令后,罗永浩发布长文《一个“老赖”CEO的自白》回应称,自从2018年下半年出现经营危机以来,锤子科技最多欠债约6个亿,自己也签了个人无责任担保的1个多亿,过去10个月逐渐偿还了公司债务3个亿左右,个人也还了数千万。
2020年12月,他又被限制消费了。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限制消费信息,该限制消费令案号为(2020)津0103执4190号,立案日期为2020年9月7日,被限制消费人员为“罗永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