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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梳理一批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成长性广州市跨国公司名单

新浪财经综合2021-04-19 17:14:420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网站

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促进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网站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全面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健康有序“走出去”,高质量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新格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性经济体制,市商务局起草了《广州市促进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就《行动方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及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业家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发改价监〔2017〕1849号)等有关规定,对《措施》是否存在违反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违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标准、违反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违反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及兜底条款的情形一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4月28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于2021年4月28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给我局(合作处)。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funingling@gz.gov.cn。

专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2021年4月19日

(联系人:符宁玲,电话:88902206,电子邮箱:funingling@gz.gov.cn)

附件1

广州市促进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坚定不移全面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健康有序“走出去”,高质量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性经济体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欧投资协定签署的重大机遇,把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走出去”与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有机结合,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高水平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发挥跨国企业在对外开放中的平台功能和示范引领作用,通过“走出去”构建有韧性的全球产业链,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产业链全球布局以及占领价值链制高点的本土跨国民营公司,助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任务

(一)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健全“走出去”保障体系。

1.加强国际交往网络建设。密切配合高层互访,通过友好城市等多种对外交往渠道,健全地方多双边投资合作促进机制,服务好我市企业“走出去”;加强与上级外事、商务主管部门及驻外使(领)馆沟通,强化投资权益保护,为境外投资企业在所在国争取更加便利的投资条件;充分发挥海外侨商组织和其他华人华侨组织的作用,统筹利用贸促机构境外代表机构、海外粤商会等组织和网络,引导企业进一步筑牢底线思维和法律意识,为我市企业对外投资合作提供便利服务。(牵头单位:市委外办,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委统战部)

2.组建产业联盟引导全球布局。认真谋划,组建我市汽车、摩托车、家居家电、快消品等产业联盟,加强我市境外投资产业以及投资国别分析研究,引导企业在全球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布局,提升对外贸易合作层级;围绕我市新兴优势产业如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安防、电子商务、区块链等数字经济领域,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等生物医疗领域,指导企业制订跨国发展战略,推动开展跨国经营;提升广州名品世界巡展的场次和规模,提高国外参展扶持力度,鼓励产业联盟企业及新兴优势产业参加世界知名展会,展示企业产品和企业形象;搭建平台加强企业间交流,“以老带新”,促进新经济领域的本土民营跨国公司成长。(牵头单位:市贸促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

3.打造“走出去”合作交流平台。依托广州市“一带一路”投资企业联合会的平台功能,充分发挥境内外商会、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作用,打造集法律、会计、融资、安保、教育、智库于一体,企业间协同发展、互利共赢的综合服务平台,帮助企业实现抱团出海;通过举办“走出去”系列沙龙、投资促进活动、论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帮助企业交流信息、共享资源,开展项目对接;为境外投资合作提供国别环境、投资政策、资信调查、行业风险分析等信息咨询服务,建立对外投资国别政策情况、“走出去”典型案例和经验教训、预测预警等各类信息的整理汇编和发布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帮助企业出海行稳致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委外办、市贸促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工商联)

4.推动境外载体平台加快发展。支持企业在与我国友好、政局稳定的国家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广东商品销售和物流中心,提高“广货”境外销售的规模化、集聚化、品牌化水平;推动一批重点境外经贸合作区和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不断完善园区配套服务功能,积极对接吉赞经济城、中白工业园等国家级境外合作区,提高对国内产业资本的吸附力;加大我市境外经贸园区招商政策宣传推介,组织我市企业实地考察境外经贸园区,推动我市境外产业集群化发展,引导企业抱团出海。(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委外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贸促会、市工商联)

5.帮助企业抢抓海外订单。把握重点出口市场,开展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支持、引导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抢抓国际订单,宣传广州整体形象及我市优质产品,推动广货“走出去”。制定以开拓国际市场为目的的线上或线下展会推荐目录及扶持政策,对企业参加目录内线下展会的展位费、公共展位费等方向予以补助,对企业参加目录内线上展位的展位费予以补助;充分发挥本地组展企业、商协会组织企业赴境外抱团参展作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贸促会)

6.推进出口品牌体系建设。加大出口商品品牌认定力度,支持企业在海外注册自主品牌和在重点市场举办品牌展览推介,支持企业收购国际品牌和开展境外品牌推广,加大自主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和海外维权力度。结合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推进特色产业集群进行集体商标、原产地标志注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7.健全海外利益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境外人员和机构海外利益保护工作机制,积极落实境外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和任务,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和应急机制,做好风险预警、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处置等境外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构建境外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层级管理体系,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在完善企业内部防控机制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境外投资风险公共保障机制,形成多方共担、有序转移、风险可控的格局,引导企业用好境外投资保险、境外劳务保险等避险工具。(牵头单位:市委外办,配合单位:市商务局、中信保广东分公司广州营业部)

(二)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完善跨国经营金融支持体系。

1.加强财税政策扶持。用好中央、省、市“走出去”支持政策、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各级“走出去”资金,加大对国家鼓励类的“走出去”项目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以及参加“走出去”重点经贸活动,按上述资金现行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加强国际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辅导,帮助企业做好投资前期税收风险识别、预警和跨国经营期间国际税收政策的落实,积极支持“走出去”企业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落实好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支持企业境外遭遇税收争议或歧视待遇时申请启动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2.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建立政企银三方联动机制,研究解决我市“走出去”企业融资难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境外投资企业融资举措,协调国内外金融机构,为境外项目提供金融贷款支持;充分发挥涉外政策性银行对境外投资的独特促进作用,协调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增加对我市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等项目的贷款额度,并给予优惠贷款利率和合理贷款期限;加强与中非发展基金、丝路基金、中国-东盟投资基金合作,促进其对我省赴非洲、东盟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企业独立参股、跟进投资、捆绑信贷、融资担保;鼓励商业银行创新境外投资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本土跨国公司总部及其境外分支机构贷款,推进境内外资产抵押、境外产业链融资等产品创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三)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支持本土跨国经营企业做大作强。

1.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在开展境外投资真实性审查的基础上,通过优化办事指南,专人对接辅导等方式提升服务,继续推行境外投资“无纸化审批”和“不见面办理”,提高企业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2.服务培育本土跨国企业。充分发挥市区两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商务部关于境外投资报告制度,对境外投资企业开展全面摸查,及时掌握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开展情况;定期开展走访企业活动,跟踪掌握企业境外投资现状,深入了解掌握企业诉求,以及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推进解决;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机制,梳理一批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成长性广州市跨国公司名单,重点跟踪服务,推动其代表广州参与国际竞争和全球产业链分工,形成一批带动产品、技术、品牌、标准和服务“走出去”的示范项目,充实完善“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储备库,建立重大关键项目“绿色通道”协调机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3.指导境外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指导境外企业落实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必要时由商务部门牵头,邀请卫健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境外企业(项目)中方外派人员开展远程培训以及远程会诊;继续协调做好我市境外投资企业外派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确保我市境外项目顺利进行和外派人员生命安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外办、各区政府)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建立我市“走出去”工作机制,由分管市领导或分管副秘书长召集,市商务局牵头,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市税务局、市工商联、市贸促会、各区政府、中信保广东分公司广州营业部等单位共同参与,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走出去”工作重大部署和重点任务,统筹全市“走出去”制度体系建设,指导企业重大对外投资事项,协调“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二)加强规划研究和政策宣传。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我市“走出去”战略发展规划课题研究,全面系统梳理广州市开展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等业务的情况,深入研究分析广州市区位优势、产业优势,以及全球目标市场的投资环境、产业定位等,提出我市实施“走出去”战略和企业国际化战略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海外布局、实施路径以及保障措施等,引导我市企业充分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提高“走出去”的竞争力。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及时研究发布国别投资合作信息、境外投资指南、“走出去”税务指引、投资障碍或风险分析报告等信息,广泛宣传国外优惠原产地政策,引导企业更好地统筹谋划,科学稳健地开展跨国经营。(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中信保广东分公司广州营业部)

(三)加强法律服务和支持。推进“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广州中心、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建设,健全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把广州建设成为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之都,为企业提供前期司法、法律冲突解决、争端仲裁救济等全方位的对外投资法律支持,维护企业在海外合法权益,提升我市对外投资合作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外办、市仲裁委)

责任编辑:薛永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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