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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全国1285人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同比上升2倍

10000100002021-05-17 16:56:241

一季度全国1285人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同比上升2倍

最高人民检察院17日通报,今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1285人,同比上升2倍。其中,长江流域14个省(市)检察机关起诉935人,占总人数的72.76%,同比上升3.5倍。

检察机关统计发现,长江中下游地区该类犯罪较多。长江中下游9省(市)检察机关一季度共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692人,占74.01%,其中,江苏、安徽、湖北、湖南4省起诉该类犯罪485人,占9省(市)起诉人数的70.09%。检察机关分析,这一现象首先是受地理位置等因素影响,长江中下游地区渔业资源较为丰富,特别是被称为“四大家鱼”的青鱼、草鱼、鲢鱼、鳙鱼,是长江中下游和沿江湖泊里的重要渔业资源。另外,由于野生鱼市场需求量大,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实施非法捕捞行为,造成长江渔业资源受损。

此外,检察机关发现,一些犯罪中出现产供销犯罪利益联合体:一些犯罪分子在捕捞水产品后,将渔获物贩卖到市场、餐馆,形成“捕捞-收购-运输-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利益链条。对此,检察机关将实施全链条打击,坚决斩断非法捕捞地下产业链,推动形成“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

最高检表示,检察机关将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守护长江渔业资源,要促进综合运用刑事、行政、经济手段推动社会治理。同时,坚持打击与恢复并重司法理念,加强沟通协作,构建多元化保护格局,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防止出现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

责任编辑:张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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