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组织职务犯罪查办精品案例评选
5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会议室座无虚席。在2020年度全区十大职务犯罪查办精品案例表彰大会上,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原副市长郭刚受贿案查办过程的展示,赢得观众阵阵掌声。
为总结推广全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检察院联合开展2020年度全区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查办精品案例评选活动。评选按照事实证据清楚、法律适用准确、办案效果良好为基础,突出把案件质量放在评选的首要位置的要求,从2019年以来监察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已作出生效裁判的20起职务犯罪案件中,经过初审、复审、终审三轮程序,评选出十大精品案例,予以表彰。
据悉,本次评选的十大职务犯罪查办精品案例涵盖了常见的贪污贿赂类、滥用职权类案件,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煤领域专项整治和金融领域腐败的新型案件,案件查办主体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纪委监委。这些案例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反映当前全区反腐败工作的特点,展现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检察干警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
“十大职务犯罪查办精品案例是全区反腐败工作的一个个具体实践成果,是全区各级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全面提升办案质量的缩影和代表。”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以推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高质量发展为抓手,全区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加强协作沟通,狠抓办案质量。
自治区纪委监委与自治区检察院会签《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诉前会商通报工作指引》,建立监察和检察会商通报制度,对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指定管辖、移诉前沟通、案件退补等重要事项、关键环节逐一明确。同时,与自治区检察院联合起草《关于规范职务犯罪案件退回补充调查工作的意见》,为全区降低职务犯罪案件退回补充调查数量提供了精准指导。据了解,去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69件823人,提起公诉477件671人,起诉了杜学军、郝健君等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了“百名红通人员”白静贪污违法所得没收案等。(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责任编辑:梁斌 SF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