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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6家校外培训机构涉价格欺诈、虚假宣传 被市场监管部门顶格处罚

新浪财经综合2021-06-02 11:18:351

原标题:多家校外培训机构被罚款1400万

来源: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成小珍 通讯员 粤市监)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广深6家校外培训机构涉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管部门顶格处罚共计1400万元。这6家机构分别是广州市威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思考乐文化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邦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明师教育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蓝天教育培训学校和广州市卓越里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外培训机构乱象,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广州、深圳两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明师、威学、蓝天、思考乐、邦德、卓越等校外培训机构相关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相关培训机构在经营中分别存在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如虚构教师学历、资质及教学经历,无真实依据情况下宣称培训效果或作出提高学分承诺)等多项违法事实,造成较大社会不良影响,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有关培训机构作出从重处罚决定。6家机构被顶格处罚,共计1400万元。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教育培训的效果,受到学生的基础、学习态度差异、教育培训师资高低、考核难度变化等多方面影响。经调查发现,培训机构宣传中对培训效果的普遍性承诺,在不断变化的教学过程中往往无法全部兑现,建议家长理性对待。

具体情况

“名师”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涉虚假宣传

1.明师在其分公司宣传“2004年 广州市首创中考保证班”“2005年 首开‘中考志愿填报指导大会’”等,发布的上述内容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在其鹭江分教点宣传“中考捷报频传,学霸再创佳绩”,列明52位同学总分等,所用数据不能提供完整的官方查分记录。宣传的8位教学老师中,有2位教学老师师资情况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其他6位教学老师不能提供完整证明材料;在其东晓南分教点宣传的15位教学老师中,有9位教学老师不能提供完整证明材料,以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查处: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对其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罚款200万元。

2.威学对外标称的课程销售价格,大多采取列出“原价”并与所谓的优惠价格进行对比的方式,如“托福暑假封闭班 原价41800现在直降15000”等,但事实上其并没有按上述宣称的“原价”实际交易过,属于虚构价格,构成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

此外,威学利用微信公众号“威学托福”,及其印制的宣传书册、经营场所设置的大型展架等发布的商业宣传中,含有虚假宣传教师师资、提分保证的内容,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查处: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责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停止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对其价格欺诈违法行为罚款50万元,对其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罚款200万元,合计罚款250万元。

3.思考乐在其网校微信公众号销售语、数、英等课程及教辅材料等商品。其销售页面标称:“双11助学节,珠海思考乐期末冲刺课 拼团 0.01元抢 课程原价1299元 现3人成功拼团仅0.01元”“0元预约12节寒假清北名师直播 新生专享499元 入班时收取教材费或49元/科……”经过核实,思考乐未以划线价格进行过交易,无相关销售记录。上述行为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思考乐在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对其教学研发团队的老师资质宣称:“XX 英国伦敦大学的高级访问学者,联合国会议同声传译;XX 清华大学毕业,培养出数十名中考状元、清华北大优秀学子;XX 网红名师授课超过5000人”……经核实,思考乐无法提供相应材料证实上述宣传内容的真实性。上述行为属于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查处: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停止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对其价格欺诈违法行为罚款50万元,对其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罚款200万元,合计罚款250万元。

4.邦德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2020双12‘邦德大促’”活动的有关信息,活动标示“2节试听课+期末高分秘籍,原价430元,现价仅12元”。经查,该补习套餐是专门为2020年双12推出的全新体验活动,此前并未推出或销售过。以上行为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邦德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先后发布了“邦德教育2021寒假课程经过近2000名教师砥志研思”等宣传信息;2020年4月29日在自行运营微信公众号(邦德教育)上发布了喜报,喜报中罗列了十位化学单科成绩年级第一的学生名单及相应成绩;2021年4月1日在自行运营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宣传视频描述XX老师“教学14年,所带学生在学习态度和成绩上均有很大提升,共培养200余名学生进入深圳五大名校”。经查,其发布的师资团队信息内容与事实不符,其他的教学成果当事人无法提供材料证实上述宣传内容的真实性。上述行为属于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查处: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停止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对其价格欺诈违法行为罚款50万元,对其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罚款200万元,合计罚款250万元。

责任编辑:张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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