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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以金融创新更好服务科技创新

新浪财经综合2021-06-04 08:25:360

标题:以金融创新更好服务科技创新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赵萌

近日,两院院士大会聚焦科技创新,发出了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动员令”,科技创新再度成为热点话题。“十四五”规划纲要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并提出要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要求以金融创新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实现技术创新与金融创新的完美融合,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国家创新战略,已成为中国金融业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

然而,目前来看,我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瓶颈。第一,科创企业特别是处于初创期的科技企业,需要股权融资,但我国资本市场体系仍待进一步完善;第二,目前的融资渠道仍主要是银行业,但科创企业的自身特点与银行信贷准入标准匹配度低;第三,银行业着力推进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目前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评估难、变现难、风险控制难等一系列问题。

数据显示,我国直接融资比重较低,且股权融资占比过低。从增量上看,2020年,我国新增社会融资中直接融资占比仅为15.4%,其中股权融资占比更低至2.6%。股权融资比重较低,既容易使金融供给失衡,导致金融风险积聚在银行,又会影响到科创企业的融资可获得性。

从国际经验看,风险投资等股权性资本是解决科创企业融资来源的较好方法。金融支持科创企业,投资银行应走在前面,也就是说,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发展资金应主要来自内源资金、股东投入、外部风险投资机构等,待企业进入成长期、成熟期后,再由商业银行介入提供信贷服务。

作为目前支持科创企业的主力军,银行业所面临的难题也亟待解决。其一,科创企业的竞争优势大多集中于专利技术而非实物资产,具有轻资产的特性,与传统银行重资产重抵押重财务报表的授信方式有冲突;其二,银行注重还款来源和回报率的模式,与初创企业早期高投入低回报的特点存在矛盾;其三,科创企业融资需求存在“短、快、急”的特点,与银行审批模式不相适宜。

这些原因以及突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银行在授信审批过程中十分审慎,一方面,科创企业难以顺利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另一方面,银行也难以获得企业成长期的增值收益。

可以看到,针对以上问题,金融管理部门正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特别是畅通科创企业的市场融资渠道,促进其生命周期融资链的“无缝衔接”。

首先,将持续推进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制度创新,推动创业板支持更多的优质初创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此外,还将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天使投资,支持、引导投资机构聚焦科技型企业开展业务,持续加大对初创期企业的资金投入力度。

其次,无论是相关管理部门还是银行业自身,一直都在努力推动知识产权质押业务,这对一些创新型中小企业帮助很大。

银保监会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单列信贷计划、专项考核激励等方式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有了单列信贷计划等于有了专项的资金支持。另外,专项的激励机制也可以鼓励信贷资金更好地支持相关行业。

再次,银行机构则需要转变理念,从传统的重抵押、重担保的授信模式转向以数据为重要载体的授信新模式。当前,企业和居民的生产及消费活动都更多地依托互联网进行,这使得其生产条件、收入情况、消费意愿及还款能力等都会通过互联网“留痕”,未来银行要抓住这一特点,构建以数据驱动为重要载体的授信新模式,从重视固定资产等传统抵押模式转向更注重企业的资信状况、交易数据、资金流向、供应链等多维度的全景式授信新模式。

此外,银行业要积极探索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的新途径、新方式。构建与科技创新型企业特征相一致的授信审批体制,将企业发展的不同生命周期与其对应的抵押品相结合,如在初创期可以其知识产权或其专利权作为抵押;在成长期可以用订单或者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等。建立投贷联动专属评价和考核体系,改变传统信贷业务中逐笔考核和责任追讨模式,对股权投资业务和贷款业务整体收益进行考核评价。适当提高股权投资业务的风险容忍度和科技信贷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眼下,更好地支持科创企业,不少地方都在开展金融支持科创企业的有益探索。例如,北京银保监局辖内银行积极探索科技金融业务单独管理机制,建立专属的团队、产品、风控和激励机制,目前已有84家科技特色支行,从业人数超过7000人。在浙江,针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难、变现难、风险控制难的现状,浙江银保监局会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工作。同时,推动浙江省内市场主体对拥有专利权等信息经过脱敏处理或基于企业自愿原则与银行业进行共享,便于银行机构主动进行融资对接,更好地支持科创企业发展。

责任编辑:王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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