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华晨汽车集团原董事长祁玉民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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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华晨汽车集团原董事长祁玉民被开除党籍
中国基金报记者 云龙
6月15日,辽宁纪检监察网站显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祁玉民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华晨汽车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
祁玉民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祁玉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祁玉民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议事规则违规决定重大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搞钱色交易;对华晨集团虚报利润问题失职失责;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祁玉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挪用公款犯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祁玉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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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汽车集团被申请破产重整
原董事长被查
早在2020年12月,祁玉民就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辽宁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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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据辽宁纪检监察网站资料,从2005年到2019年,祁玉民一直担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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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3日,华晨汽车集团被申请破产重整。根据华晨汽车集团公告披露,华晨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申华控股4.46亿股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2.93%,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08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4.13%,占公司总股本的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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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华晨汽车集团2020年债券半年报显示,集团总负债1328.44亿元,扣除商誉和无形资产后,资产负债率为71.4%。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26.7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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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华晨集团公告称,目前华晨集团已构成债务违约金额合计65亿元,逾期利息金额合计1.44亿元。因企业资金紧张,续作授信审批未完成,造成无法偿还。此次债务违约对华晨集团本部生产经营产生造成影响,导致财务状况恶化,极大影响偿债能力。
监管连环重锤,华晨集团被证监会罚款5360万元
祁玉民被罚60万元
随着华晨集团被申请破产重整,监管“重锤”随之而来。
就在华晨集团宣布破产重整后不久,2020年11月20日,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就对华晨集团下发了“警示函”,同时,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证监会也宣布对华晨集团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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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上交所出手,2021年1月12日,上交所发出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华晨集团及其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予以公开谴责。上交所表示,经查实,华晨集团主要存在4个方面违规:一是未及时披露不能按时清偿到期债务、重大诉讼及有关资产被司法冻结、重要子公司股权被转让等影响偿债能力和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二是在华晨集团偿债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及债券还本付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未遵守募集说明书承诺,未经受托管理人同意即进行资产转让及质押;三是未按规定配合受托管理人开展风险排查及信用风险管理,在债券兑付关键时间点,多次拒绝受托管理人现场访谈请求,拒绝提供资金证明材料;四是在偿债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未按规定制定风险化解与处置预案,也未及时就相关兑付风险及处置进展作出提示。
华晨集团前述违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也违反了其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作出的公开承诺,损害了债券持有人利益,应当对其予以严肃处理。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决定对华晨集团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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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没完,2021年4月20日,华晨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24号),因华晨集团披露的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被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
证监会合计对华晨集团处以5360万元罚款;对祁玉民处以60万元罚款;对叶正华、刘鹏程分别处以40万元罚款;对刘同富、邢如飞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吴小安、池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阎秉哲处以20万元罚款;对杨波、东风、刘学敏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高新刚处以8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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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