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到2025年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原标题:浙江:到2025年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新华社杭州6月25日电(记者唐弢)记者25日从浙江省委“守好‘红色根脉’打造‘重要窗口’”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将承担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使命,计划到2025年推动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率先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
6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支持鼓励浙江先行探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随后,浙江省委全会细化落实中央意见精神,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推进示范区建设的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计划到2025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率先基本建立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率先基本形成更富活力创新力竞争力的高质量发展模式,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率先基本实现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人文之美、生态之美、和谐之美更加彰显。
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朱国贤表示,共同富裕是一场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为标志的社会变革,既需要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效率,又要防止两极分化、促进和维护公平、实现高质量共享。
要实现这一目标,浙江提出,一是要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到2025年,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3万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5万元。同时,建立健全先富带动后富新机制;二是要形成区域一体化新格局、城乡新格局,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到2025年,地区人均GDP最高最低倍差缩小到2.1以内,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9以内,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50万元的群体比例达到80%、20万元—60万元的群体比例力争达到45%。
在推动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浙江还将瞄准人民群众所忧所急所盼,以数字化改革推动公共服务质效提升,率先高水平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同时,统筹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以文化创新推动思想进步,以文明提升推动社会进步。
责任编辑:王珊珊